資料來源:114-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45頁
預算機關
臺中港務警察總隊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43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臺中港暨麥寮工業專用港港區水域、治安維護及安全 檢查,並執行港務法令。  
預期成果
辦理臺中港暨麥寮工業港港區治安維護,有效發揮人力、 物力資源,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及服務品質,俾能達成港區 治安維護、犯罪防治工作及港區法令執行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7 臺中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190千元,
 包括:
 (1)業務費3,021千元:
   <1>水費15千元,電費852千元,瓦斯費1千
     元,共計868千元。
   <2>網路費8千元,電話費110千元,共計118
     千元。
   <3>公務車輛牌照稅11千元,公務車輛燃料
     使用費等19千元及酒精測定器檢驗費8千
     元,共計38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35千元。
   <5>辦公廳舍及港區防空避難室火險(附加
     地震險)費5千元。
   <6>公務車輛油料費226千元,碳粉、油墨、
     口罩、風鏡等消耗品24千元及非消耗品4
     千元,共計254千元。
   <7>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152千元,辦理員工
     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731千元,
     健康檢查費261千元,共計1,144千元。
   <8>房屋建築修繕費478千元。
   <9>公務車輛養護費78千元。
   <10>辦公器具養護費3千元。
 (2)獎補助費169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91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78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臺中港區暨麥寮工
 業專用港治安及執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2,242
 千元,包括:
 (1)人事費245千元:偵破重大刑案、情報諮詢
   、查處涉外刑案及維護警察風紀等辦理勤
   (業)務工作績優獎勵金245千元。
 (2)業務費1,798千元:
   <1>麥寮工業專用港警察隊辦公廳舍租金388
     千元及車位租金12千元,共計400千元。
   <2>員警服裝費1,107千元。
   <3>電梯及其他設施養護費用283千元。
   <4>員警奉派受訓及開會等旅費8千元。
 (3)設備及投資199千元:
   <1>汰換個人電腦5台100千元及彩色印表機1
     台52千元,共計152千元。
   <2>汰換數位電話系統(小總機)設備1組47千
     元。
5,432,000
1000 人事費 245,000
1030 獎金 245,000
2000 業務費 4,819,000
2006 水電費 868,000
2009 通訊費 118,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8,000
2027 保險費 4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000
2051 物品 25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28,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78,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1,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83,000
2072 國內旅費 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99,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52,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47,000
4000 獎補助費 169,000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補助及挹注 91,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