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消防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3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391,328,000 元(
計畫內容
推行本署各項消防救災救護及常年訓練工作。  
預期成果
1.加強消防救災管理,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2.提升消防執勤能力,發揮救災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強化整備應變及民力救援效能 1.辦理防救災資訊之作業規劃及運用、中央災害
 應變中心及緊急應變小組之幕僚作業,所需經
 費7,932千元,係業務費,內容如下:
 (1)因應重大災害緊急動員,成立緊急應變小
   組及先遣作業小組等經費396千元。
 (2)辦理支援救災工作所需相關物品、車輛油
   料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修等經費1,030千
   元。
 (3)辦理災害防救業務、應變中心工作人員訓
   練及緊急事故應變指揮系統講習等經費297
   千元。
 (4)辦理防災及救災整備工作、管考協調、業
   務督導及編列整備應變相關法規命令等經
   費480千元。
 (5)辦理災害防救示範演習等經費729千元。
 (6)辦理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視聽影音設備及視
   訊會議、無線網路、電腦設備等設備維護
   經費5,000千元。
2.義勇消防組織、災害防救團體與災害防救志願
 組織管理、運用之規劃及督導,所需經費11,1
 28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民間救援隊訓練、全國分區聯繫會報
   、救難團體演習等所需業務經費486千元。
 (2)辦理災害防救民間救難團體及志願組織登
   錄、編訓、評鑑及推動內政業務志工工作
   等所需業務經費420千元。
 (3)辦理義消督導考核、幹部講習等所需業務
   經費3,252千元。
 (4)捐助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經費1,700千
   元(資本門)。
 (5)捐助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
   會推動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照護經費5,000千
   元(資本門)。
 (6)義勇消防人員等因公受傷及死亡慰問金270
   千元。
3.辦理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中程計畫
 ,係為協助地方政府改善基層救災裝備,提升
 防救災能力,本計畫依據行政院110年3月31日
 院臺忠字第1100009060號函核定,總經費229,
 278千元,分6年辦理,除111至113年度已編列
 111,759千元外,本年度續編第
4
年經費31,370
 千元(經常門6,438千元,資本門24,932千元
 ),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86,149千元,明細如
 下:
 (1)辦理防災教育與複合式專業訓練及業務推
   動所需業務經費6,438千元。
 (2)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充實災防
   防救志工救災裝備器材經費24,932千元(資
   本門)。
4.辦理韌性臺灣—強化各類型義消科技化訓練與
 精進裝備中程計畫,係為協助地方政府提升義
 消協勤救災量能,建構國土防禦韌性,本計畫
 依據行政院112年7月6日院臺忠字第112102405
 3號函核定,總經費495,241千元,分6年辦理
 ,除113年度已編列68,908千元外,本年度續
 編第2年經費98,500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92,
 541千元(經常門47,757千元,資本門44,784
 千元),明細如下:
 (1)辦理義消精進暨交流觀摩及業務推動所需
   業務經費18,728千元。
 (2)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購置義消裝備
   器材與辦理多元專業人才招募及訓練等經
   費73,813千元(經常門29,029千元,資本門
   44,784千元)。
5.辦理建置臺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中程計畫,
 係為建立及訓練全國各地社區、企業組織、醫
 療機構、地區型民間組織、學校等單位組織成
 立符合臺灣在地需求之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
 提升大規模災害民眾自助與互助之能力為目標
 ,本計畫依據行政院112年6月12日院臺忠字第
 1121024851號函核定,總經費681,349千元,
 分6年辦理,除113年度已編列89,347千元外,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89,347千元(經常門)
 ,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502,655千元,明細如
 下:
 (1)培養民間初期應變能力與購置民間基礎救
   援服裝及國內外交流學習等所需業務經費8
   8,147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800千
   元)。
 (2)辦理臺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競技大賽團
   體獎金1,200千元,係獎補助費(經常門)。
232,318,000
2000 業務費 125,403,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178,000
2051 物品 51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4,899,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428,000
2072 國內旅費 596,000
4000 獎補助費 106,915,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6,175,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62,57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7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4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