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391,328,000 元()
計畫內容
推行本署各項消防救災救護及常年訓練工作。
預期成果
1.加強消防救災管理,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2.提升消防執勤能力,發揮救災工作績效。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2 | 強化整備應變及民力救援效能 | 1.辦理防救災資訊之作業規劃及運用、中央災害 應變中心及緊急應變小組之幕僚作業,所需經 費7,932千元,係業務費,內容如下: (1)因應重大災害緊急動員,成立緊急應變小 組及先遣作業小組等經費396千元。 (2)辦理支援救災工作所需相關物品、車輛油 料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修等經費1,030千 元。 (3)辦理災害防救業務、應變中心工作人員訓 練及緊急事故應變指揮系統講習等經費297 千元。 (4)辦理防災及救災整備工作、管考協調、業 務督導及編列整備應變相關法規命令等經 費480千元。 (5)辦理災害防救示範演習等經費729千元。 (6)辦理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視聽影音設備及視 訊會議、無線網路、電腦設備等設備維護 經費5,000千元。 2.義勇消防組織、災害防救團體與災害防救志願 組織管理、運用之規劃及督導,所需經費11,1 28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民間救援隊訓練、全國分區聯繫會報 、救難團體演習等所需業務經費486千元。 (2)辦理災害防救民間救難團體及志願組織登 錄、編訓、評鑑及推動內政業務志工工作 等所需業務經費420千元。 (3)辦理義消督導考核、幹部講習等所需業務 經費3,252千元。 (4)捐助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經費1,700千 元(資本門)。 (5)捐助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 會推動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照護經費5,000千 元(資本門)。 (6)義勇消防人員等因公受傷及死亡慰問金270 千元。 3.辦理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中程計畫 ,係為協助地方政府改善基層救災裝備,提升 防救災能力,本計畫依據行政院110年3月31日 院臺忠字第1100009060號函核定,總經費229, 278千元,分6年辦理,除111至113年度已編列 111,759千元外,本年度續編第 4 年經費31,370 千元(經常門6,438千元,資本門24,932千元 ),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86,149千元,明細如 下: (1)辦理防災教育與複合式專業訓練及業務推 動所需業務經費6,438千元。 (2)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充實災防 防救志工救災裝備器材經費24,932千元(資 本門)。 4.辦理韌性臺灣—強化各類型義消科技化訓練與 精進裝備中程計畫,係為協助地方政府提升義 消協勤救災量能,建構國土防禦韌性,本計畫 依據行政院112年7月6日院臺忠字第112102405 3號函核定,總經費495,241千元,分6年辦理 ,除113年度已編列68,908千元外,本年度續 編第2年經費98,500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92, 541千元(經常門47,757千元,資本門44,784 千元),明細如下: (1)辦理義消精進暨交流觀摩及業務推動所需 業務經費18,728千元。 (2)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購置義消裝備 器材與辦理多元專業人才招募及訓練等經 費73,813千元(經常門29,029千元,資本門 44,784千元)。 5.辦理建置臺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中程計畫, 係為建立及訓練全國各地社區、企業組織、醫 療機構、地區型民間組織、學校等單位組織成 立符合臺灣在地需求之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 提升大規模災害民眾自助與互助之能力為目標 ,本計畫依據行政院112年6月12日院臺忠字第 1121024851號函核定,總經費681,349千元, 分6年辦理,除113年度已編列89,347千元外,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89,347千元(經常門) ,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502,655千元,明細如 下: (1)培養民間初期應變能力與購置民間基礎救 援服裝及國內外交流學習等所需業務經費8 8,147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800千 元)。 (2)辦理臺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競技大賽團 體獎金1,200千元,係獎補助費(經常門)。 |
232,318,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25,403,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50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20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3,178,000 | ||||
| 2051 | 物品 | 512,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04,899,000 | ||||
| 2066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90,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5,428,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96,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06,915,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36,175,000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62,57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6,700,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1,4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