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53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87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85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72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699千元。
 (3)通訊費28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4)資訊服務費321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25千元,係車輛燃料費等。
 (6)保險費25千元,係車輛等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千元,係講座鐘點費
   。
 (8)物品434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0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52
     千元。
   <3>車輛油料費76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柴油每
     公升價格27.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06千元。
 (9)一般事務費782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05千元,係按員工35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07千元,係按檢察
     官5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6人,
     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61千元。
   <4>法警制服費3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1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10千元。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8>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455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952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維護費239千元。
   <2>多功能研究室裝修工程等經費713千元。
     (另本工程所需之工程管理費用,依工
     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工程建造費
     逐級差額累退計算(500萬元以下3%),
     提列計25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覆
     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8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66千元,係按機車4輛,每輛
     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3輛,
     每輛每年8,500元,滿4年未滿6年者1輛
     ,每輛每年34,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32千元,係按職員31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97千元。
 (13)國內旅費4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
    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運費1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15)特別費168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4,0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3,875,000
2000 業務費 3,857,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72,000
2006 水電費 699,000
2009 通訊費 28,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21,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5,000
2027 保險費 2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0
2051 物品 43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82,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52,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8,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7,000
2072 國內旅費 40,000
2081 運費 1,000
2093 特別費 168,000
4000 獎補助費 1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