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7,82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22,70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72,648千元,係職員69人之
 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2,647千元,係駕駛3人及工友
 3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22,399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1,117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費9,929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6,73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7,22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122,700,000
1000 人事費 122,700,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2,648,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647,000
1030 獎金 22,399,000
1035 其他給與 1,117,000
1040 加班費 9,929,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736,000
1055 保險 7,2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