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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最高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最高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7,36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及業務職掌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統 計、政風等事務,以及加強資訊、財物、車輛與工友等管 理,上訴案件彙編及辦公廳舍維護。  
預期成果
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及管理,支援檢察業務之順利進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91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5,794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2千元,係員工參加相關訓練
   或研習等所需經費。
 (2)水電費2,362千元。
 (3)通訊費4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4)資訊服務費936千元,係資訊系統及設備之
   保養、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43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58千元,係對所執行之業務活動、
   所管財產等繳納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千元,係委聘專家、
   學者、講師之授課鐘點費等。
 (8)物品1,109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567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03
     千元。
   <3>車輛油料費355千元,係中小型汽車,按
     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柴油每公升價
     格27.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84千元。
 (9)一般事務費6,555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46千元,係按員工82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95千元,係按檢察
     官17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5人
     ,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05千元。
   <4>法警制服費20千元。
   <5>環境清潔、保全及駕駛等勞務外包經費4
     ,973千元。
   <6>資訊安全管理、環境綠化、消毒、佈置
     及花圃養護等一般事務經費897千元。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9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2,130千元,包括:
   <1>辦公房舍、宿舍等維護費545千元。
   <2>辦公房舍頂樓防水工程等經費1,585千元
     。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00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323千元,係按公務汽車滿4
     年未滿6年者2輛,每輛每年34,000元計
     列,滿6年以上者5輛,每輛每年51,000
     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77千元,係按職員73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56千元。
 (13)國內旅費38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
    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運費2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15)特別費476千元,係按首長每月39,7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1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5,912,000
2000 業務費 15,794,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2,000
2006 水電費 2,362,000
2009 通訊費 4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93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43,000
2027 保險費 5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000
2051 物品 1,10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55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13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0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56,000
2072 國內旅費 38,000
2081 運費 20,000
2093 特別費 476,000
4000 獎補助費 11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