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法務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7頁
預算機關
法務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40,176,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施政計畫,處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提高行政效率,輔助法務工作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3,49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84,99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260千元,係員工參加相關訓練
   或研習等所需經費。
 (2)水電費13,374千元。
 (3)通訊費2,40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4)其他業務租金646千元,係影印機等租金。
 (5)稅捐及規費160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190千元,係對所執行之業務活動、
   所管財產等所繳納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75千元,包括:
   <1>委聘專家、學者、講師之出席費、授課
     鐘點費及審查費等590千元。
   <2>辦理檢察官與校長遴選委員會之出席費
     、審查費及書類審查委員會審查費等1,0
     90千元。
<3>二代健保補充保費95千元。
(8)物品1,316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清潔用品、圖書、報章雜誌
等購置經費444千元。
<2>環保耗材及節能事務用具等購置費253千
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60千元。
<4>車輛油料費459千元,係按機車、中小型
汽車、油氣雙燃料車,按汽油每公升價
格31.00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7.00元、
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格14.60元計列。
(9)一般事務費35,142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936千元,係按員工311人及
約用人員1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環境綠化及會場佈置等經費260千元。
<3>駐警制服費13千元。
<4>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65千元,係按部、
次長、主任秘書及單位主管24人,每人
每年16,000元,職員等18人,每人每年4
,500元計列。
<5>駕駛、文書繕打、檔案管理、環境清潔
及保全人員等勞務外包經費25,058千元

<6>辦理各項訓練業務所需雜項等經費164千
元,包括各種年度訓練34千元、志工人
員訓練80千元、人事人員訓練50千元。
<7>辦理本部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75千元

<8>本部行政業務檢討及座談等經費2,700千
元。
<9>印製概(預、決)算書表及會計相關法
規等經費426千元。
<10>法務統計表報與刊物印製費、建立按月
統計資料、協調及研討等業務經費597
千元。
<11>政府會計資訊系統維護及訓練等經費2,
500千元。
<12>法務部職員錄、人事法規彙編及其他人
事資料、書刊印製費112千元。
<13>獎勵資深法務績優人員業務經費12千元

<14>製作法務工作特殊功績人員專業獎章經
      費10千元。
   <15>辦理志工業務協調、研討等相關經費32
      5千元。
   <16>辦理本部所屬機關員額評鑑相關經費35
      千元。
   <17>採購稽核、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及協調、
      研討等經費400千元。
   <18>辦理檢察官遴選及人事審議委員會等行
      政事務雜費70千元。
   <19>司法節相關活動經費984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1,902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基本維護費1,482千元
     。
   <2>廳舍節能設施改善經費420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70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360千元,係按公務機車2輛
     ,公務汽車未滿2年2輛、滿4年未滿6年4
     輛,滿6年以上4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310千元,係按職員254
     人、駐警4人及約聘僱人員38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4,694千元,包括
    :
   <1>電氣設備、電梯及空調系統等養護費2,4
     86千元。
   <2>水電、消防及其他辦公設備等養護費230
     千元。
   <3>電話通訊系統設備養護費670千元。
   <4>司法新廈及第二辦公大樓共同性修繕分
     攤款1,108千元。
   <5>其他設施等養護修繕經費200千元。
   <6>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廳舍、安全等設施整
     修、維護經費20,000千元。
 (13)國內旅費1,10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運費100千元。
 (15)短程車資83千元。
 (16)特別費1,178千元,係按部長1人每月39,7
    00元,次長3人每人每月19,500元計列。
2.設備及投資28,257千元,其內容如下: 
 (1)各司、處零星設備購置經費2,257千元。
 (2)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辦公廳舍擴(遷)建工程
   先期規劃及設施汰換等經費26,000千元。
3.獎補助費249千元,其內容如下: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22千元,按每人
   每年6,000元計列。
 (2)捐助法務部公務人員協會經費27千元。
113,496,000
2000 業務費 84,99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260,000
2006 水電費 13,374,000
2009 通訊費 2,4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4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60,000
2027 保險費 19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75,000
2051 物品 1,31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5,142,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902,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7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694,000
2072 國內旅費 1,100,000
2081 運費 100,000
2084 短程車資 83,000
2093 特別費 1,17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8,257,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00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8,257,000
4000 獎補助費 249,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7,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