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95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2.辦理購置辦公設備。  
預期成果
1.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2.提高工作效率,俾利公務推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78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60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1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40千元。
 (2)通訊費68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10千元。
   <2>電話等通信費38千元。
   <3>郵資費20千元。
 (3)資訊服務費59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4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2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2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0千元。
 (6)物品224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57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4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33千元。
 (7)一般事務費2,528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8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及員工心理健康協
     助方案等經費62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30千元。
   <4>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0千元。
   <5>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5千元。
   <6>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0千元。
   <7>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3千元。
   <8>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7千元。
   <9>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404千元。
   <10>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959千元。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90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9)國內旅費43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34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5千元。
 (10)運費15千元,係離島地區購買共同供應契
    約商品運費。
2.設備及投資180千元,係購置除濕機、冷氣機
 等雜項設備費。
3,789,000
2000 業務費 3,609,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68,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9,000
2027 保險費 4,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000
2051 物品 22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528,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0,000
2072 國內旅費 439,000
2081 運費 15,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8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