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9,392,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高民事事件及刑事案件辦案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加強事實審法院認定事實功能。
3.清理並防止民事遲延案件。
4.加強辦理重大刑案。
5.辦理與審判活動有關之業務。
6.辦理國民法官新制業務,建構國民法官安心參與審判之
環境。
預期成果
1.妥適仲裁及審理民事糾紛。
2.加強民事事件、刑事案件、調解及民事強制執行功能。
3.落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之進行,賡續公認證及提
存業務便民政策。
4.積極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提升國民司法信賴與認同。
5.本計畫預計辦理民事事件96,000件,刑事案件49,000件
,民事執行事件181,000件,公認證業務4,300件,提存
業務3,200件,合計333,5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049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4,87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6千元。 (2)郵資費14,823千元。 2.委辦費2,814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外 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2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75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3,261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
21,049,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1,049,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4,879,000 | ||||
| 2039 | 委辦費 | 2,814,000 | ||||
| 2051 | 物品 | 2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75,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26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