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0,805,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高民刑事訴訟辦案維持率。2.加快民刑事訴訟辦案速 度。3.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從速辦理重大民刑事案件。 4.清理並防止民刑事遲延案件。5.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 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6.繼續加強調解、和解,提 高成立比率。7.辦理民事執行事件,並積極清理積案。8. 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9.辦理家事事件審理業務 ,家事事件調查等業務。10.辦理少年事件審理業務,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11.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度 。2.對家調案件儘量使雙方心平氣和商談,期能提高調解 比例。3.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4.加強審判事 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辦理,以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 速度。5.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以高度 輔導。6.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 作。7.落實政府「反毒」政策,徹底杜絕犯罪,遠離毒害 。8.要求妥速辦理公證、提存事件,力求便民。9.繼續清 理清償提存逾期10年未領事件,並依規定解繳國庫。10. 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75,000件。11.預計辦理刑事案件 業務29,798件。12.預計辦理民事執行業務173,256件。13 .預計辦理家事事件業務14,233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13 件。14.預計辦理少年事件業務4,358件、少年事件調查及 保護、輔導業務3,655人。15.預計辦理公證業務3,500件 。16.預計辦理提存業務2,5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0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49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1千元。
 (2)郵資費46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92千元,係調解報酬。
3.物品31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11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573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205千元。
 (2)調解委員旅費368千元。
1,902,000
2000 業務費 1,902,000
2009 通訊費 49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92,000
2051 物品 31,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000
2072 國內旅費 5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