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96,320,000 元(
計畫內容
一、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二、新增內部設備。  
預期成果
一、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二、 提昇業務品質,增加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7,53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1,89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3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千元。
   <2>郵資費219千元。
 (3)資訊服務費5,581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3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約用人員酬金408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2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6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57千元。
 (7)物品2,05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5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237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8,69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71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364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226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74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524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142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337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361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79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105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6千元
      。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7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3,248千元,係本院辦公大
   樓哺集乳室設置及宿舍區道路柏油路面舖
   設等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182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19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79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2.設備及投資5,637千元,係汰購電話總機系統
 、門禁系統等雜項設備費。
27,535,000
2000 業務費 21,898,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234,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581,000
2027 保險費 3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0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2,000
2051 物品 2,05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691,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248,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82,000
2072 國內旅費 196,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637,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6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