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17,14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業務電腦化。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4,43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3,39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77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284千元。
   <2>郵資費488千元。
 (3)資訊服務費5,698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4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約用人員酬金756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0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37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330千元。
 (7)物品13,762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126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9,436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0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5,888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46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02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411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8,109千元。
   <5>植栽維護費406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4,679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4,775千元
     。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778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773千元
     。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03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14千元。
   <12>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43千元。
   <13>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1千元
      。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36千元。
   <15>檔案回溯建檔勞務委外經費438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270千元,係屋頂防水及
   辦公室等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312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163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3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1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37千元,係購置冰水主機冷却
 水塔(數位電錶整合箱體)等機械設備費。
74,435,000
2000 業務費 73,398,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1,772,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698,000
2027 保險費 24,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5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3,000
2051 物品 13,76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5,888,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27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312,000
2072 國內旅費 163,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037,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1,0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