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41,13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執行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6,23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29,732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766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741千元。
 (2)通訊費5,87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810千元。
   <2>郵資費69千元。
 (3)資訊服務費5,933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約用人員酬金316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92千元,包括:
   <1>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經費288千元。
   <2>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239千元。
   <3>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65千元。
 (7)物品8,90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101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5,572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6,556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301
     千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948千元。
   <3>保全運鈔服務費290千元。
   <4>重大刑事案件及法警執行勤務獎品經費3
     91千元。
   <5>辦理二、三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1,529
     千元。
   <6>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572千
     元。
   <7>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136千元
     。
   <8>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073千元。
   <9>辦公大樓保全經費5,264千元。
   <10>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4,353千元
      。
   <1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68千元。
   <12>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456千
      元。
   <13>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22千元。
   <14>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99千元。
   <15>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1,290千元。
   <16>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1千元
      。
   <17>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3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45,000千元,係緊急支應
   審判機關設施維護及臨時辦案等相關經費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3,659千元,包括
    :
   <1>電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10,158千
     元。
   <2>科技監控設備管理維護費13,501千元。
 (11)國內旅費1,02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0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3>視導各級法院業務旅費416千元。
   <4>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176千元。
 (12)國外旅費1,083千元,係派員出國考察旅
    費。
2.設備及投資16,505千元,係緊急支應審判機關
 辦理業務所需設備購置費。
146,237,000
2000 業務費 129,732,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766,000
2009 通訊費 5,879,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933,000
2027 保險費 17,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1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92,000
2051 物品 8,903,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6,556,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5,00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659,000
2072 國內旅費 1,028,000
2078 國外旅費 1,083,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6,505,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30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3,2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