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01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81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8,26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09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20千元。
   <2>電話等通信費45千元。
   <3>郵資費44千元。
 (3)資訊服務費2,512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5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5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5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49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57千元。
 (7)物品75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2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627千元。
 (8)一般事務費1,913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83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34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90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205千元。
   <5>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8千元。
   <6>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05千元。
   <7>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8>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01千元。
   <9>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2
     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935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0)國內旅費25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43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6千元。
 (11)短程車資28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2,557千元,係購置會議室影音設
 備等雜項設備費。
10,818,000
2000 業務費 8,261,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109,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512,000
2027 保險費 5,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5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0,000
2051 物品 7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13,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35,000
2072 國內旅費 259,000
2084 短程車資 2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557,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55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