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4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5,33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重大公共工程計畫技術及經費之審議。 2.辦理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與列管作業。 3.推廣「淨零轉型,永續台灣」之公共工程節能減碳理念  。 4.辦理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標準化及應用推廣發展。 5.辦理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之公共工程技術鑑定及  諮詢。 6.協助辦理司法人員之公共工程技術專業訓練講習。 7.辦理「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務計畫」  ,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技術資訊體系,促進公共工程技  術業務資訊化。 8.配合「淨零轉型,永續台灣」建置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網  頁版暨碳排估算。  
預期成果
1.經由公共工程計畫及災後復建工程經費之審議,檢視技  術可行性、成本估算編列合理性,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  「效率」、「品質」、「廉能」。 2.核實審議地方政府災後復建經費,加強災後復建工程之  管控,達成復建工程預期進度與品質。 3.配合2050淨零轉型政策,推廣永續發展與節能減碳的理  念,提升公共工程節能減碳之落實。 4.持續推動與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服務功能,使國內  相關工程產業獲得更優質之施工規範、工項編碼、價格  查詢資料及經費編估等資料庫服務,並建立工項碳排規  則表,推廣公共工程淨零轉型。 5.協助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加速解  決工程爭議。 6.協助司法機關增進法官工程方面之專業知識。 7.建立及精進公共工程技術相關系統,提供開放應用程式  ,提升營造產業資訊及技術能力,擴大工程及技術服務  人員MYDATA運用及書證電子化發放及驗證機制。 8.辦理公共工程經費估價流程分析與整合性規劃,訂定開  放應用程式標準,並納入碳排估算功能,落實公共工程  淨零願景。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公共工程技術鑑定業務 為縮短工程人員與法律人員對司法爭議工程案件
觀念差異,以解決工程紛爭;協助司法、檢察或
調查機關釐清事實,解決工程爭議,辦理公共工
程技術鑑定及諮詢業務所需業務費4,262千元。
主要內容包括:
1.進用協助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等相關業務約用
 人員2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
 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加
 班費等1,086千元。
2.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之委員專家出席費及
 專業技術審查費等經費2,460千元。
3.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之行政作業等經費55
 8千元。
4.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50千元。
5.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8千元。
4,262,000
2000 業務費 4,262,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08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6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58,000
2072 國內旅費 150,000
2084 短程車資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