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0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9,90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性業務。 2.研訂及修訂技師管理及輔導法規制度,落實工程技術顧  問公司管理及技師執業制度,提升公共工程服務品質。 3.協助工程產業掌握國際商情資訊,促進工程產業人員取  得國際認證及執業資格,推動輔導工程顧問服務業國際  化。 4.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  人員。 5.健全及落實工程採購法規,盤點及協助重大公共建設計  畫推動,均衡在地發展。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辦理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  本會資訊安全。 7.配合「科技智慧島,數位新社會」辦理資安業務強化。 8.辦理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稽核監督機關辦理採購有  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令,並強化採購稽核監督機制,以導  正機關不當採購行為與減少採購缺失。 9.辦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及調解)等案件之審議。  
預期成果
1.參與國際間政府採購事務,增進與其他國家之互動。 2.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規及制度,提升公  共工程技術服務品質。 3.推動工程產業國際化,提高營建服務水準,增強工程相  關產業國際競爭力。 4.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防弊功能,研訂及修正政府採購法  規範本及範例檢討,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減少採購爭議  。 5.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工程採購  進度及品質,協助執行機關加速政府採購作業。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建構公開化、透明化之採購作業  環境,降低政府採購成本,方便廠商掌握政府採購資訊  ,提升政府採購效能。 7.推動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本會資訊安全,以提升  行政效能。 8.辦理政府採購網導入零信任機制及強化隱私安全,建構  優質資(通)訊系統安全環境,提升資安防護能力。 9.執行及督導採購稽核業務,導正機關採購行為,促進公  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 10.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申訴及調解制度,加速政府採購   爭議案件辦理時程,以提升政府採購之執行品質及效   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健全工程採購法規及制度 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工
程採購進度及品質,所需業務費1,564千元。主
要內容包括:
1.辦理「政府採購法」工程採購相關業務所需郵
 資及網路通訊等經費20千元。
2.進用專家學者建議名單審查相關業務約用人員
 1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與
 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加班費
 等477千元。
3.各項會議專家學者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等經費
 160千元。
4.文具、電腦耗材等經費30千元。
5.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之資料印製等經
 費587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250千元。
7.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40千元。
1,564,000
2000 業務費 1,564,000
2009 通訊費 2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7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0,000
2051 物品 3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87,000
2072 國內旅費 250,000
2084 短程車資 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