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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733,000 元(
計畫內容
1.賡續處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申報之相  關業務。 2.辦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範圍之界定與  查核業務。 3.實施獎勵措施以獲取各項可供調查之可靠資訊。 4.進行調查與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不當取得財產之相  關業務。 5.維護本會專屬網站公告調查及取回或追徵價額等各項事  件內容。 6.辦理調查人員專業訓練與推廣調查業務。 7.辦理各類政黨政治與民主深化之業務研討會及座談會等  。  
預期成果
1.針對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財產申報之內容,可確認申  報義務人之財產取得來源與處分狀況。 2.界定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範圍,釐清其  不當取得財產之事項,俾利規劃與執行查核。 3.採行獎勵方式,鼓勵民眾舉發並提供資訊,可有效確立  追查之事證,俾提升調查時效。 4.依據相關法規與程序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不當取得  之財產,達成釐清、追徵、返還及權利回復等任務。 5.維護專屬網站,對外提供所調查及取回或追徵價額之進  度,向民眾公開相關資訊,以維護人民知的權利。 6.調查人員藉由參加各項專業教育訓練,以強化並提升專  業調查技術。 7.運用蒐集之相關史料,透過各類研討會與座談會及相關  業務之推展活動,使政黨政治公平競爭之民主概念深化  於民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調查追徵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6,461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調查業務相關領域專業訓練費等170千元
 。
2.檢索資料庫等權利使用費252千元。
3.研商專案調查等所需專家學者及律師費用1,44
 0千元,會議出席費216千元,講座鐘點費170
 千元及稿費316千元等,合共2,142千元。
4.辦理專案調查所需碳粉匣、文具紙張及電腦週
 邊耗材等275千元。
5.辦理調查業務資料蒐整、舉辦調查專案聽證會
 、調查推展研討會、業務執行系列活動及記者
 會等相關活動所需場地費、餐費及雜支等經費
 1,825千元;辦理黨產處理業務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經費425千元,合共2,250千元。
6.公務所需國內旅費58千元。
7.派員出國考察歐洲各國處理黨產問題及轉型正
 義議題之相關政府機構、及民間組織之法制設
 計與執行經驗所需國外旅費425千元(詳派員出
 國計畫類別表)。
8.調查案件運送裝卸等39千元。
9.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
 13條之規定,編列相關獎勵金600千元及辦理
 業務相關研究論文獎勵金250千元等,合共850
 千元。
6,461,000
2000 業務費 5,611,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70,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25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42,000
2051 物品 27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50,000
2072 國內旅費 58,000
2078 國外旅費 425,000
2081 運費 39,000
4000 獎補助費 85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8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