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733,000 元()
計畫內容
1.賡續處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申報之相
關業務。
2.辦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範圍之界定與
查核業務。
3.實施獎勵措施以獲取各項可供調查之可靠資訊。
4.進行調查與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不當取得財產之相
關業務。
5.維護本會專屬網站公告調查及取回或追徵價額等各項事
件內容。
6.辦理調查人員專業訓練與推廣調查業務。
7.辦理各類政黨政治與民主深化之業務研討會及座談會等
。
預期成果
1.針對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財產申報之內容,可確認申
報義務人之財產取得來源與處分狀況。
2.界定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範圍,釐清其
不當取得財產之事項,俾利規劃與執行查核。
3.採行獎勵方式,鼓勵民眾舉發並提供資訊,可有效確立
追查之事證,俾提升調查時效。
4.依據相關法規與程序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不當取得
之財產,達成釐清、追徵、返還及權利回復等任務。
5.維護專屬網站,對外提供所調查及取回或追徵價額之進
度,向民眾公開相關資訊,以維護人民知的權利。
6.調查人員藉由參加各項專業教育訓練,以強化並提升專
業調查技術。
7.運用蒐集之相關史料,透過各類研討會與座談會及相關
業務之推展活動,使政黨政治公平競爭之民主概念深化
於民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2 | 調查追徵業務 | 本項計需經費6,461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調查業務相關領域專業訓練費等170千元 。 2.檢索資料庫等權利使用費252千元。 3.研商專案調查等所需專家學者及律師費用1,44 0千元,會議出席費216千元,講座鐘點費170 千元及稿費316千元等,合共2,142千元。 4.辦理專案調查所需碳粉匣、文具紙張及電腦週 邊耗材等275千元。 5.辦理調查業務資料蒐整、舉辦調查專案聽證會 、調查推展研討會、業務執行系列活動及記者 會等相關活動所需場地費、餐費及雜支等經費 1,825千元;辦理黨產處理業務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經費425千元,合共2,250千元。 6.公務所需國內旅費58千元。 7.派員出國考察歐洲各國處理黨產問題及轉型正 義議題之相關政府機構、及民間組織之法制設 計與執行經驗所需國外旅費425千元(詳派員出 國計畫類別表)。 8.調查案件運送裝卸等39千元。 9.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 13條之規定,編列相關獎勵金600千元及辦理 業務相關研究論文獎勵金250千元等,合共850 千元。 |
6,461,000 | |||
| 2000 | 業務費 | 5,611,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170,000 | ||||
| 2015 | 權利使用費 | 252,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142,000 | ||||
| 2051 | 物品 | 275,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25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8,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425,000 | ||||
| 2081 | 運費 | 39,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850,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8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