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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行政院主計總處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1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661,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預算籌編原則,訂頒115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2.辦理11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核編,並依據立法院審定結  果,編製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  表(審定表)。 3.修正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4.訂頒115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  要點。  
預期成果
1.如期編成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  計表,與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  表(審定表)。 2.促使各特種基金預算之編列,本合理及撙節原則覈實辦  理。 3.促使各機關加強特種基金預算管理,以提升特種基金營  運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特種基金預算之籌編、編印與
執行經費,計編列業務費2,661千元,內容如下

1.同仁赴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等
 相關費用之補助10千元。
2.公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230千元。
3.公務所需影印機租金400千元。
4.辦理預算編製與執行相關法令研習等課程所需
 授課鐘點費10千元。 
5.物品522元,內容如下:
 (1)文具、紙張、碳粉匣、相關法令書刊、圖
   書260千元。
 (2)購置公文櫃、資料櫃及計算機等262千元。
6.印製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附屬單
 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
 位預算及綜計表(審定表)、特種基金審查與
 簡報等有關資料1,271千元。
7.公務用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等辦公器具養護費等
 10千元。
8.派員抽查及實地瞭解特種基金業務差旅費18千
 元。
9.派員出席OECD綠色預算之巴黎合作會議所需費
 用180千元。 
10.洽公短程車資10千元。
2,661,000
2000 業務費 2,661,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2009 通訊費 23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2051 物品 52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71,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000
2072 國內旅費 18,000
2078 國外旅費 180,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