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6,455,000 元()
計畫內容
1.適時撥付國債經理費用,檢討國債經理費用標準。
2.已付訖債票定期辦理核結暨銷燬。
預期成果
如期撥付,以利債券銷售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112預算 | 112差異 | 112比例 |
|---|---|---|---|---|---|---|---|---|---|
| 01 | 國債經理 | 1.國債發行經理費98,894千元:公債、國庫券之 發行,其發行手續費係於本分支計畫項下支付 ,其計算標準為: (1)總預算公債發行經理費14,730千元(內含<1 >央行經理費按發行額0.09/1,000*98%計 算。<2>酌估以配售方式由郵局代售小額投 資人給付代售費用)。 <1>本年度總預算估計發行公債1,500億元, 央行經理費13,230千元=1,500億元*0.0 9/1,000*98%。 <2>郵局小額投資人代售費1,500千元。 (2)國庫券發行經理費按照發行金額0.09/1,00 0計算,本年度國庫券發行4,500億元,央 行經理費40,500千元=4,500億元*0.09/1, 000。 (3)債務基金公債發行經理費43,664千元(內含 <1>央行經理費按發行額0.09/1,000*98% 計算。<2>酌估以配售方式由郵局代售小額 投資人給付代售費用)。 <1>本年度債務基金估計發行公債4,500億元 ,央行經理費39,690千元=4,500億元*0 .09/1,000*98%。 <2>郵局小額投資人代售費3,974千元。 2.國債還本付息手續費327,561千元: (1)公債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4/1,000計列,已 發行建設公債--總預算還本60,000,000千 元,應付公債利息17,361,257千元,合計7 7,361,257千元,編列手續費30,945千元。 (2)國庫券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3/1,000計列, 本年度國庫券還本付息450,000,000千元, 編列手續費135,000千元。 (3)債務基金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4/1,000計列 ,已發行公債到期還本340,000,000千元, 應付公債利息64,039,183千元,合計404,0 39,183千元,編列手續費161,616千元。 |
426,455,000 | 428,455,000 | -2,000,000 | -0.47% | |||
| 5000 | 債務費 | 426,455,000 | 428,455,000 | -2,000,000 | -0.47% | ||||
| 5010 | 手續費 | 426,455,000 | 428,455,000 | -2,000,000 | -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