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3,884,146,000 元()
計畫內容
1.為安定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退伍後生活,依其志願及體
能狀況,分別核給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
2.發放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
預期成果
1.核給官兵一次退除役:
(1)軍官支領退伍金1,060人,士官(兵)支領退伍金10,6
10人。
(2)軍官退休俸改支一次退伍金或遺屬一次金1,101人,
士官退休俸改支一次退伍金或遺屬一次金746人。
(3)軍官勳獎章獎金3,008人,士官(兵)勳獎章獎金4,35
4人。
(4)軍官加發退伍金3,203人,士官(兵)加發退伍金12,7
41人。
2.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大陸來台軍官繼續辦理4人。
3.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薪給:預計辦理188,720
人。
4.退休及贍養金官兵主副食實物代金:預計1,726人。
5.退休及贍養金官兵眷屬各項補助:包括眷屬實物代金、
子女教育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水電補助費、優惠存款
差息補助等。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112預算 | 112差異 | 112比例 |
|---|---|---|---|---|---|---|---|---|---|
| 05 | 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 | 本計畫內容如下: 1.人事費部分,係發給84年7月1日前核定有案 支領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眷屬實物代金 計53,729口,每口月566元列計,計需364,9 27千元;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預估發 放43,184人次,計需537,236千元;發給86 年1月1日前核定有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 生活補助費人員眷屬生活補助費計53,929口 ,每口月40元列計,計需25,886千元;合共 928,049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助,按1 11年12月底止存款數124,560,143千元為 計算基礎,以年成長率-0.056%推算,預 估112年平均存款總數為124,490,389千 元;按平均年貼補差息率11.5669%計算 ,計需14,399,679千元。 (2)依本會與經濟部110年7月15日輔給字第1 100013313號、經營字第11004602820號 令訂定發布施行「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 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 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參考111年 度實際用電戶數、預算執行數及推估配 合輔導條例修正增加補助戶數,113年度 以139,625戶估算,平均每戶每月補助21 1.855元列計,計需354,963千元。 (3)依本會與經濟部110年7月15日輔給字第1 100013313號、經營字第11004602820號 令訂定發布施行「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 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 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參考111年 度實際用水戶數、預算執行數及推估配 合輔導條例修正增加補助戶數,113年度 以128,293戶估算,平均每戶每月補助85 .2121元列計,計需131,185千元。 |
15,813,876,000 | 17,416,130,000 | -1,602,254,000 | -9.20% | |||
| 1000 | 人事費 | 928,049,000 | 941,079,000 | -13,030,000 | -1.38% | ||||
| 1045 | 退休退職給付 | 928,049,000 | 941,079,000 | -13,030,000 | -1.38%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4,885,827,000 | 16,475,051,000 | -1,589,224,000 | -9.65% | ||||
| 4075 | 差額補貼 | 14,885,827,000 | 16,475,051,000 | -1,589,224,000 | -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