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9,30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廢棄物零廢棄政策相關工作。
2.辦理資源循環利用體系一般行政工作。
3.推動生活廢棄物清理管理措施、資訊系統維護等相關工
作。
4.推動事業廢棄物產源責任、再利用管理、再利用產品流
向追蹤、避免環保犯罪等政策檢討相關工作,辦理資源
再利用管理等工作。
5.研析及精進事業廢棄物越境及國際廢棄物管理趨勢調整
因應,參與巴塞爾公約相關會議,掌握國際發展趨勢。
6.辦理工業事業廢棄物清理管理現況與自主管理檢討工作
,強化產源管理,以提升事業廢棄物管理效能。
7.辦理醫療、農業、營建、交通及教育等事業廢棄物產源
現況管理方式檢討,並推動該類事業廢棄物源頭減量分
類及資源循環再利用。
8.調查產業循環工業二次料之現況管理及建議。
9.加強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工作。
10.辦理環保許可、事業廢棄物申報及清運機具裝置即時
追蹤等系統維運,並精進各項系統管理功能及提供事
業廢棄物申報0800諮詢服務。
11.檢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理制度,健全事業廢棄
物申報資料與管制流向工作,培訓專業專責人員,協
助地方環保機關辦理網路申報相關工作。
12.健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流向管制之資訊系統正常運轉
與設備更新。
13.辦理廢棄物資源化為再生粒料之用途評估、推廣及管
理相關工作。
14.提升焚化再生粒料產品品質及精進管理措施。
15.持續辦理廢棄物減量、資源循環及再生利用工作。
16.研析資源回收再利用政策及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計畫
。
17.推動消費性產品管理、減量管制措施及產品友善化,
辦理廢棄物源頭減量措施檢討與推動、延長產品生命
週期與產品環境友善化設計推廣。
18.推動廢棄物回收清理與再利用措施,辦理廢棄物分類
減量、回收清除處理、再利用技術研析及管理策略檢
討與推動等工作。
預期成果
1.強化一般廢棄物政策規劃及法規研修,提升廢棄資源物
永續循環利用。
2.檢討資源循環利用成效及資料蒐集、加強宣導相關法令
及業務說明等工作,以提升再利用體系之運作。
3.強化推動生活廢棄物清理管理措施、資訊系統功能及申
報資料品質。
4.精進事業廢棄物產源管理、再利用流向追蹤,促使共通
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事權統一,提升資源再利用管
理成效。
5.精進我國事業廢棄物越境管理,降低環境污染風險,實
質參與巴塞爾公約,掌握國際發展趨勢,使國內管理政
策與國際接軌。
6.辦理工業廢棄物清理自主管理檢討及推動,審視廢棄物
清理計畫書受託審查機關執行成效,提升事業廢棄物自
主清理管理工作。
7.辦理醫療、農業、營建、交通及教育等事業廢棄物產源
管理策略檢討及相關工作推動,提升該類廢棄物源頭減
量及資源循環利用成效。
8.辦理產業原物料與事業廢棄物回收現況分析,以促進循
環再利用,就工業二次料現況調查及提出相關產業管理
建議。
9.加強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健全清除、處理機構管
理制度及法規。
10.強化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功能,調整相關統計及查詢
功能,並檢討申報內容及程序,持續維護系統運作提
升資料品質及列管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掌握
第一時間即時釐清民眾對於政府政策及法規之疑問,
使事業廢棄物各項環保政策推動更加完善。
11.健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理制度,並培訓專業專
職人員支援地方環保機關辦理事業廢棄物流向追蹤管
制,提升事業上網申報率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
審率、審查通過率。
12.健全事業廢棄物管制系統資料庫事業基線資料之完整
性與正確性,提升相關資訊系統維運功能。
13.促進廢棄物資源化為再生粒料之使用及符合施工規範
,提升廢棄物資源化成效。
14.透過推動相關資源化產品再利用工作,提升產品品質
穩定性、建立妥適產品標準及檢討焚化再生粒料使用
用途及管理措施,以拓展產品通路。
15.依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促進廢棄資源循
環之減量、再生利用工作。
16.因應國際趨勢及我國循環經濟之政策推動,研析資源
回收再利用政策及推動跨部會資源回收再利用計畫。
17.推動廢棄物減量與回收、延長產品生命週期及產品環
境友善化設計,引導業界運用產品環境友善化設計理
念,鼓勵減少使用對環境有污染之虞之產品,促進廢
棄物資源循環利用。
18.推動廢棄物回收清理與再利用,強化一般廢棄物減量
、分類、回收與清理措施等工作,以提升垃圾減量與
資源回收成效,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2 | 事業廢棄物管理 | 1.推動事業廢棄物產源責任、再利用管理、再 利用產品流向追蹤、避免環保犯罪等政策檢 討相關工作,辦理資源再利用管理等工作, 需業務費6,400千元(含委辦費5,980千元) 。 2.研析及精進事業廢棄物越境及國際廢棄物管 理趨勢調整因應,參與巴塞爾公約相關會議 ,掌握國際發展趨勢,需委辦費2,000千元 。 3.辦理工業事業廢棄物清理管理現況檢討工作 ,強化產源管理,以提升事業廢棄物管理效 能,需業務費8,300千元(含委辦費7,885千 元)。 4.辦理醫療、農業、營建、交通及教育等事業 廢棄物管理相關策略檢討及推動,強化產源 管理責任及效能,需業務費4,560千元(含 委辦費4,332千元)。 5.辦理產業原物料與事業廢棄物回收現況分析 ,以促進循環再利用,就工業二次料現況調 查及提出相關產業管理建議,需業務費4,08 7千元(含委辦費3,882千元)。 6.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督導、輔導申設、管理 政策推動、座談會、許可管理法規研修、研 訂許可審查作業指引,並精進清除處理服務 管理資訊及宣導等工作,需業務費2,600千 元(含委辦費2,470千元)。 7.辦理環保許可、事業廢棄物申報及清運機具 裝置即時追蹤等系統維運,並精進各項系統 管理功能及提供事業廢棄物申報0800諮詢服 務,需業務費8,020千元(含委辦費7,619千 元)。 8.出席臺日韓事業廢棄物電子化管理交流會議 ,需國外旅費107千元。 9.出席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或亞太經濟 合作組織(APEC)或其他國際組織機構等國際 廢棄物管理、技術研發與廢棄物資源化邁向 循環經濟會議,需國外旅費120千元。 10.出席臺美或臺歐盟或臺荷或國際環保夥伴 合作計畫(IEP)之永續物料管理及技術研發 與循環經濟會議,需國外旅費240千元。 11.廢棄物流向追蹤管理: (1)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與 管理制度檢討,培訓專業專職人員支援 地方環保機關辦理事業廢棄物申報與流 向管制等工作,需業務費10,200千元( 含委辦費9,690千元)。 (2)健全事業廢棄物申報資料與流向管制工 作,辦理相關資料維護及汰換電腦設備 等相關物品,需設備費25千元。 |
46,659,000 | 59,448,000 | -12,789,000 | -21.51% | |||
| 0200 | 業務費 | 46,634,000 | 59,420,000 | -12,786,000 | -21.52% | ||||
| 0203 | 通訊費 | 95,000 | 717,000 | -622,000 | -86.75%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30,000 | 251,000 | 79,000 | 31.47% | ||||
| 0251 | 委辦費 | 43,858,000 | 56,103,000 | -12,245,000 | -21.83% | ||||
| 0271 | 物品 | 106,000 | 86,000 | 20,000 | 23.26%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1,140,000 | 1,694,000 | -554,000 | -32.7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522,000 | 265,000 | 257,000 | 96.98% | ||||
| 0293 | 國外旅費 | 467,000 | 280,000 | 187,000 | 66.79% | ||||
| 0294 | 運費 | 35,000 | 14,000 | 21,000 | 15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81,000 | 10,000 | 71,000 | 71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25,000 | 28,000 | -3,000 | -10.71%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25,000 | 28,000 | -3,000 | -1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