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7,30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廢棄物零廢棄政策相關工作。
2.辦理資源循環利用體系一般行政工作。
3.推動生活廢棄物清理管理措施、資訊系統維護等相關工
作。
4.推動資源及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政策,檢討現況及推動相
關再利用工作,辦理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維運等事
宜。
5.推動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包含管理現況、政
策推動、執行輔導查核流向及擴增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
系統資料庫及操作功能。
6.持續精進事業廢棄物輸出、輸入、過境及轉口之管理;
參與巴塞爾公約相關會議,掌握國際發展趨勢,使國內
管理政策與國際接軌。
7.資源物質適用廢清法範疇研析,委託清理之責任界定、
違法結果裁量基礎之分析等工作。
8.辦理工業事業廢棄物清理管理現況檢討工作,強化產源
管理。
9.加強非工業類(農業、醫療、營建等)之事業廢棄物產
源現況管理方式檢討,強化事業廢棄物管理效能。
10.加強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查核管理工作。
11.健全廢棄物處理機構資源化產品管理機制。
12.辦理環保許可及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維運,並精進申
報管理功能。
13.提供事業廢棄物申報0800諮詢服務。
14.列管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以強化事業廢棄物
流向管理。
15.檢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理制度,健全事業廢棄
物申報資料與管制流向工作,培訓專業專責人員,協
助地方環保機關辦理網路申報相關工作。
16.健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流向管制之資訊系統正常運轉
與設備更新。
17.辦理廢棄物資源化產物用途推廣、施工規範及管理相
關工作。
18.確保焚化再生粒料品質、流向管理及積極拓展使用於
公共工程。
19.持續辦理廢棄物減量、資源循環及再生利用工作。
20.推動消費性產品管理、減量管制措施及產品友善化,
辦理廢棄物源頭減量措施檢討與推動、延長產品生命
週期與產品環境友善化設計推廣。
21.推動廢棄物回收清理與再利用措施,辦理廢棄物分類
減量、回收清除處理、再利用技術研析及管理策略檢
討與推動等工作。
預期成果
1.強化一般廢棄物政策規劃及法規研修,提升廢棄資源物
永續循環利用。
2.檢討資源循環利用成效及資料蒐集、加強宣導相關法令
及業務說明等工作,以提升再利用體系之運作。
3.強化推動生活廢棄物清理管理措施、資訊系統功能及申
報資料品質。
4.精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政策,落實資源回收再利用
推動計畫,以達成循環經濟目標。
5.整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流向
資訊,促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事權統一;精
進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提升申報資料品質。
6.加強事業廢棄物輸入流向追蹤、研析我國邊境管制策略
、持續促進通關便捷化;實質參與巴塞爾公約,掌握國
際發展趨勢,使國內管理政策與國際接軌。
7.建立廢棄物個通認定之案例及新管理制度之實施,並滾
動檢討,促使廢棄物管理規定更為周全。
8.檢討工業事業廢棄物清理管理現況,強化產源管理;針
對廢棄物作為鍋爐輔助燃料產出之混燒底灰進行採樣及
成分分析,評估其作為水泥旋窯生料替代原料之可行性
。
9.檢討非工業類(農業、醫療、營建等)之事業廢棄物產
源現況管理方式,強化該類事業廢棄物產源管理。
10.加強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查核,健全清除、處理機構
管理制度及法規。
11.掌握資源化產品使用現況,檢視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
成效及資源再利用推動成效,強化處理機構資源化產
品管理機制,推廣資源化產品用途。
12.強化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功能,調整相關統計及查詢
功能,並檢討申報內容及程序,持續維護系統運作及
提升資料品質。
13.掌握第一時間即時釐清民眾對於政府政策及法規之疑
問,並採用企業化管理方式作業,使事業廢棄物各項
環保政策推動更加完善。
14.持續列管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以強化國內廢
棄物流向追蹤管理情形。
15.健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理制度,並培訓專業專
職人員支援地方環保機關辦理事業廢棄物流向追蹤管
制,提升事業上網申報率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
審率、審查通過率。
16.健全事業廢棄物管制系統資料庫事業基線資料之完整
性與正確性,提升相關資訊系統維運功能。
17.促進廢棄物資源化產物用途及符合施工規範,提升廢
棄物資源化成效。
18.推動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於公共工程,建立供料模式及
應用技術規範,並落實再利用管理及監督查核。
19.依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促進廢棄資源循
環之減量、再生利用工作。
20.推動廢棄物減量與回收、延長產品生命週期及產品環
境友善化設計,引導業界運用產品環境友善化設計理
念,鼓勵減少使用對環境有污染之虞之產品,促進廢
棄物資源循環利用。
21.推動廢棄物回收清理與再利用,強化一般廢棄物減量
、分類、回收與清理措施等工作,以提升垃圾減量與
資源回收成效,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106預算 | 106差異 | 106比例 |
|---|---|---|---|---|---|---|---|---|---|
| 03 | 資源循環再利用 | 1.辦理廢棄物資源化產物用途推廣、施工規範 及管理、研議配套措施、規範及召開研商說 明會議等相關工作,需業務費4,267千元(含 委辦費3,817千元)。 2.推動相關資源化產品再利用工作,落實產品 品質把關、流向管理及監督查核機制,並建 立供料模式及應用技術規範,拓展相關資源 化產品通路,需業務費1,344千元(含委辦費 1,277千元)。 3.持續辦理廢棄物減量、資源循環、再生及再 利用工作,需業務費13,500千元。 4.依行政院106年7月7日院臺環字第106001849 3號函核定「一般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推 動計畫」,辦理源頭減量及產品友善化、強 化分類及回收、資源循環清運車輛汰舊換新 及促進地方生活垃圾減量與回收及垃圾分類 精進措施等相關工作,總經費1,591,000千 元(另基金預算525,000千元),執行期間107 至111年,屬跨年度連續性預算(108年度以 後經費需求計1,439,875千元),本年度編列 第1年經費151,125千元,其中本項目配合編 列39,884千元: (1)推動消費性產品管理、減量管制措施及 產品友善化,辦理廢棄物源頭減量措施 檢討與推動、延長產品生命週期與產品 環境友善化設計推廣等相關工作,需業 務費17,284千元(含委辦費12,957千元) 。 (2)推動廢棄物回收清理與再利用措施,辦 理廢棄物分類減量、回收清除處理、再 利用技術研析及管理策略檢討與推動等 相關工作,需業務費22,600千元(含委辦 費18,000千元)。 |
58,995,000 | 63,900,000 | -4,905,000 | -7.68% | |||
| 0200 | 業務費 | 58,995,000 | 63,900,000 | -4,905,000 | -7.68% | ||||
| 0203 | 通訊費 | 1,378,000 | 954,000 | 424,000 | 44.44%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28,000 | 620,000 | -192,000 | -30.97% | ||||
| 0251 | 委辦費 | 36,051,000 | 46,130,000 | -10,079,000 | -21.85% | ||||
| 0271 | 物品 | 145,000 | 210,000 | -65,000 | -30.95%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20,194,000 | 15,493,000 | 4,701,000 | 30.34% | ||||
| 0291 | 國內旅費 | 766,000 | 445,000 | 321,000 | 72.13% | ||||
| 0294 | 運費 | 8,000 | 12,000 | -4,000 | -33.33% | ||||
| 0295 | 短程車資 | 25,000 | 36,000 | -11,000 | -3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