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8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3,658,000 元()
計畫內容
1.持續推動關鍵河段、特予保護水體總量管制或加嚴放流  水標準等管制策略。 2.追蹤、評核地方政府關鍵水質測站改善執行績效,擬定  改善措施。 3.精進水污許可申報管理策略,追蹤檢討事業法規落實度  。 4.精進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制策略。 5.強化廢污水自動監測連線傳輸管理作為。 6.促進河川水體水質淨化,改善水體環境品質。 7.辦理污染場址附近高風險魚塭之停養補償作業。 8.推動示範畜牧糞尿資源化再利用,改善河川水體水質及  強化回歸農地肥分運用。 9.辦理生活污水管理及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審定作  業。 10.執行飲用水管理法令,督導地方環保機關執行飲用水   管理重點稽查管制計畫,確保飲用水安全。
預期成果
1.彙整研析河川總量管制或加嚴放流水標準水質改善成效  ,檢討政策執行成效。 2.強化跨部會合作,滾動檢討地方政府關鍵水質測站改善  績效,落實各項改善措施。 3.強化繞流排放精進管理,掌握放流水優先關切污染物項  目,落實放流水管制。 4.強化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制,落實集污管理  規定。 5.提升廢污水自動監測連線傳輸監控作為,掌握事業及污  水下水道放流水排放。 6.強化河川水體水質規劃及管理作為,督導全國河川品質  改善,提供民眾親水環境。 7.順利推動污染整治工作之進行,避免受污染漁業產品危  害國民健康。 8.運用畜牧糞尿資源化作為,避免畜牧糞尿直接排入河川  水體,改善河川水體水質指標,減少河川中氨氮濃度及  臭味,提供民眾親水近水環境。 9.強化生活污水管理,辦理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審  定登記及製造查驗工作。 10.督導地方環保局執行飲用水水源及水質之抽驗、水質   處理藥劑管理,協助地方辦理水質中影響健康或可能   影響健康等項目抽驗,全國全年至少完成8,000件飲用   水水質抽驗,確保自來水水質合格率達99%。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水質保護政策及水體品質規劃管理 1.推動關鍵污染河段、需特予保護之水體廢(
 污)水排放之關鍵污染物總量削減及研析削
 減策略與管制及資訊公開等工作,需業務費
 800千元。
2.收集廢污水總量削減管制策略、技術及宣傳
 等工作,需業務費515千元。
3.河川溶氧改善應變試驗推動計畫,需委辦費
 5,000千元。
4.依行政院108年5月31日院臺環字第10800152
 32號函核定「永續水質推動計畫-氨氮削減
 示範計畫」,並聚焦整治南崁溪、新虎尾溪
 、二仁溪、老街溪、北港溪、東港溪及急水
 溪等7條屬都市計畫工業區及畜牧業較密集
 區之河川,總經費2,261,400千元(另基金
 預算380,000千元),執行期間109至112年
 ,屬跨年度連續性預算(109年度編列147,1
 90千元,110年度編列683,664千元,112年
 度以後經費需求計771,224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3年經費659,322千元,其中本科目配
 合編列研訂河川流域水體水質保護策略及品
 質規劃管理等事項,需業務費217千元。
6,532,000 1,913,000 4,619,000 241.45%
2000 業務費 6,532,000 1,913,000 4,619,000 241.45%
2009 通訊費 517,000 517,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00 157,000 -7,000 -4.46%
2039 委辦費 5,0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30,000 739,000 -209,000 -28.28%
2072 國內旅費 335,000 500,000 -165,000 -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