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3,45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水體水質污染削減管制、河川流域水體水質策略檢  討及水質規劃管理及資訊公開等事宜。 2.辦理嚴重污染河川等相關污染削減管制等事宜。 3.配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學者專家建議及實務執行,持  續滾動檢討修正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子法。 4.強化事業系統管理及資料應用等工作,檢討廢水許可、  申報管理作為,並增進資料公開系統及許可申報全面網  路化。辦理追蹤事業放流水水質排放及改善成效等相關  工作。 5.提升河川水質異常污染源追蹤系統效能,掌握可疑污染  源,遏止不法污染行為。 6.加強污水下水道系統管制及精進廢污水自動監測連線傳  輸管理。 7.依據「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推動水體  環境水質污染整治及管理,辦理河川、湖泊、水庫集水  區污染整治規劃、協調及整合工作。 8.辦理河川污染整治及水質改善規劃、輔導及協調工作,  並執行全國重點河川流域整治管理成效考核作業。 9.執行海洋污染防治工作,強化污染源管理。 10.推動海洋污染防治,運用科學工具執行海域監控,強   化海洋污染稽查技術。 11.精進海洋污染應變機制,整合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資源   ,提升整體海洋污染防治及應變能力。 12.辦理污染場址附近高風險魚塭之停養補償作業。
預期成果
1.滾動檢討水體水質污染削減管制,以健康流域管理精神  ,管制污染源重金屬等污染物之排放,並進行水體環境  水質改善工作成果及資訊公開。 2.督導協助地方政府推動關鍵污染河段(水質測站)、需特  予保護之水體廢(污)水排放之重金屬或關鍵污染物污  染削減策略研擬及執行。 3.修正水污染防治法罰金及刑度等相關規定,子法配合訂  定因應之法規命令。 4.著重於污染量較大或重大違規對象之審查並強化後端查  核,配合許可分級管理制度,研擬強化許可管理品質。  輔導水污染源22,000餘家事業許可申報全面網路化,提  升資訊公開資料建置系統。檢討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  及定義,針對新增列管事業進行現勘與水質調查,評估  影響衝擊及管制可行性。 5.加強河川水質異常污染源追蹤系統,擴充管制區管理模  組,依區間、污染型態篩選稽查名單。 6.精進廢污水自動監測連線傳輸管制策略,監控事業及污  水下水道排放。 7.推動水體環境水質污染整治及經營管理,輔導地方政府  執行河川污染整治工作,提升水體水質。 8.強化水體污染整治工作,輔導地方政府辦理河川污染整  治、水污染源稽查管制、水質改善處理、污染物削減、  考核地方政府水體環境整治成效等相關工作。 9.強化海洋污染防治管理,辦理海洋污染防治核准(許可  )案件審核作業,提升公私場所海洋污染防治與緊急應  變能力;推動港口污染防治作業,落實船舶污染稽查管  理。 10.應用衛星及無人駕駛航空器等遙測工具於海洋污染及   水體污染監控作業,掌握海洋污染情形,提升海洋污   染緊急應變整體效能。 11.提升海洋污染防治管理系統及應變資源整合,精進海   洋污染緊急應變機制及污染通報與應變處理能力,辦   理海洋污染防治及處理專業人力養成。 12.順利推動污染整治工作之進行,避免受污染漁業產品   危害國民健康。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4 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 1.研析列管事業放流水處理水質,檢討影響衝
 擊及管制作法,修訂事業廢水管理指引,蒐
 集國際管制趨勢,評估管制項目之必要性,
 需委辦費5,303千元。
2.辦理水污法相關法規、管理制度等業務及其
 探討、座談、說明、諮詢、研商,需業務費
 1,072千元。
3.考察美國事業廢水許可分級管制及系統配套
 管理,需國外旅費100千元。
4.依行政院100年5月18日院臺環字第10000244
 09號函核定「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
 計畫」,105年6月20日院臺環字第10500263
 50號函,修正辦理河川再生與水庫活化、活
 力海洋與綠色港灣、水體水質整治成效評估
 及離島海漂(底)垃圾清理等工作,總經費
 5,348,520千元(另基金預算345,400千元)
 ,執行期間101至108年,屬跨年度連續性預
 算(101年度編列874,000千元,102年度編
 列552,453千元,103年度編列493,032千元
 ,104年度編列497,055千元,105年度編列5
 46,462千元,106年度編列554,587千元,10
 8年度以後經費需求計1,059,619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7年經費771,312千元,其中本科
 目配合編列7,024千元:
(1)強化事業系統管理及資料應用等工作,
  滾動檢討廢水許可、申報管理作為,並
  增進資料公開系統及許可申報面網路化
  ,需委辦費4,335千元。
(2)辦理增進事業放流水水質排放及改善成
  效等相關工作,需委辦費2,689千元。
13,499,000 14,100,000 -601,000 -4.26%
0200 業務費 13,499,000 14,100,000 -601,000 -4.26%
0203 通訊費 200,000 200,000 0 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000 10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000 500,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12,327,000 12,658,000 -331,000 -2.61%
0279 一般事務費 122,000 492,000 -370,000 -75.20%
0291 國內旅費 150,000 150,000 0 0.00%
0293 國外旅費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