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02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39,580,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空氣污染防制法法規及相關子法,強化細懸浮微粒  管制工作;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持續檢討修正相  關法規;並執行臭氧層保護政策。 2.檢討修訂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及管理制度,強化固定污  染源管制及改善追蹤等相關工作。 3.辦理移動污染源管制法規修訂。 4.配合行政院重大政策之推動,補助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執  行老舊機車淘汰及柴油車多元改善補助。 5.執行機動車輛新車型噪音抽驗及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  及辦理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相關業務。 6.督導地方執行交通噪音改善管制計畫辦理情形,有效管  制交通噪音。 7.加強各類場所,包括工程及設施噪音及低頻噪音管制。 8.推動噪音陳情輔導機制,提升噪音陳情及稽查案件處理  效率。
預期成果
1.健全空氣污染防制與管制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之制度及  法規,精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制度及作法,同時強化細  懸浮微粒管制策略,以達112年全國細懸浮微粒手動監  測年平均濃度15µg/m3之目標。 2.健全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及管理制度,督導地方環保主  管機關落實固定污染源改善及追蹤工作。 3.健全移動污染源法規制度及推動管制策略。 4.加速老舊機車及柴油車淘汰,改善空氣品質。 5.完成至少200輛新車抽驗及執行自行品管測試800輛次,  並協助地方落實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工作。 6.督促完成交通噪音改善計畫,降低交通系統噪音及減少  交通噪音陳情案件。 7.落實噪音管制及健全相關管理策略。 8.強化環保局稽查陳情案件輔導處理,提升噪音稽查處理  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4 噪音、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 1.辦理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及提升噪音陳
 情案件品質,與交通環境噪音管制計畫,需
 委辦費4,449千元。
2.蒐集相關法規及召開相關會議,印製噪音、
 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等相關資料,並
 加強噪音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防制之相關
 工作等,需業務費588千元。
3.承租臺北車站噪音監測站土地,需業務費43
 千元。
4.出席2023年國際噪音年會、光輻射量測委員
 會(CORM)或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年會,需
 國外旅費140千元。
5.捐助國內團體辦理噪音、振動管制相關研討
 會,需獎補助費160千元。
5,380,000 5,791,000 -411,000 -7.10%
2000 業務費 5,220,000 5,631,000 -411,000 -7.30%
2009 通訊費 10,000 10,000 0 0.00%
2012 土地租金 43,000 43,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0,000 1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0 15,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4,449,000 4,867,000 -418,000 -8.59%
2051 物品 10,000 1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64,000 46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79,000 79,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140,000 133,000 7,000 5.26%
4000 獎補助費 160,000 160,000 0 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60,000 1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