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3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100,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空氣污染防制法法規及相關子法,強化細懸浮微粒  管制工作;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持續檢討修正相  關法規;並執行臭氧層保護政策。 2.檢討修訂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加強固定污染源管制及  改善追蹤等相關工作。 3.辦理交通工具污染管制法規修訂。 4.加強各類場所、工程及設施噪音管制,強化低頻噪音管  制措施。 5.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抽驗及車輛噪音管制,並辦理使  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及排氣管防改認證。 6.督導地方執行交通噪音改善管制計畫辦理情形,檢討修  訂交通噪音相關法規。 7.有效管制航空噪音,提升噪音陳情及稽查案件處理效率  。
預期成果
1.健全空氣污染防制與管制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之制度及  法規,精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制度及作法,同時強化細  懸浮微粒管制策略,以達109年全國細懸浮微粒手動監  測年平均濃度15µg/m3之目標。 2.健全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之管制,督導地方環保主管機  關落實污染源改善及追蹤工作。 3.執行新車抽驗汽油車預計100輛次、柴油車(2引擎次重  柴污染測試、20車次黑煙測試、25車次輕型車污染/黑  煙測試)、機車110輛次;並完成選取使用中汽、機車各  40輛次及柴油車10輛次(至少兩車型)進行召回改正調  查測試。 4.健全噪音管制法規及相關管制策略。 5.完成200輛新車抽驗及執行自行品管測試800輛次,有效  處理使用中機動車輛改裝排氣管噪音擾寧問題。 6.督促完成交通噪音改善計畫,降低交通系統噪音及減少  交通噪音陳情案件。 7.強化低頻噪音及航空噪音管制,追蹤調查環保局稽查陳  情案件,並提升噪音稽查處理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固定空氣污染源管制 辦理固定污染源相關管制法規修訂,召開研商
會、公聽會、研討會及相關說明會等事宜,需
業務費55千元。
55,000 55,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55,000
2009 通訊費 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2051 物品 1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5,000
2072 國內旅費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