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907,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空氣污染防制法法規及相關子法,強化細懸浮微粒  管制工作;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落實逐批公告列管  公共場所;並執行臭氧層保護政策。 2.檢討修訂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加強固定污染源管制及  改善追蹤等相關工作。 3.辦理交通工具污染管制法規修訂。 4.加強各類場所,工程及設施噪音管制。 5.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抽驗及車輛噪音管制,並辦理使  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及排氣管防改認證。 6.督導地方執行交通噪音改善管制計畫辦理情形,檢討修  訂交通噪音相關法規。 7.有效管制航空噪音,提升噪音陳情及稽查案件處理效率  。
預期成果
1.健全空氣污染防制與管制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之制度及  法規,精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制度及作法,同時強化細  懸浮微粒管制策略,以達109年全國細懸浮微粒手動監  測年平均濃度15µg/m3之目標。 2.健全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之管制,督導地方環保主管機  關落實污染源改善及追蹤工作。 3.執行新車抽驗汽油車預計100輛次、柴油車(2引擎次重  柴污染測試、20車次黑煙測試、25車次輕型車污染/黑  煙測試)、機車110輛次;並完成選取使用中汽、機車5  0輛次及柴油車10輛次(至少兩車型)進行召回改正調  查測試。 4.健全噪音管制法規及相關管制策略。 5.完成200輛新車抽驗及執行自行品管測試800輛次,有效  處理使用中機動車輛改裝排氣管噪音擾寧問題。 6.督促完成交通噪音改善計畫,降低交通系統噪音及減少  交通噪音陳情案件。 7.強化噪音行為及航空噪音管制,追蹤調查環保局稽查陳  情案件,並提升噪音稽查處理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4 噪音、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 1.蒐集相關法規及召開相關會議,印製噪音、
 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等相關資料,並
 加強噪音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防制之相關
 工作等,需業務費476千元。
2.辦理機動車輛噪音聯合稽查、排氣管認證及
 管制計畫,需委辦費3,146千元。
3.辦理建構機場周圍噪音管理計畫及低頻噪音
 管制計畫,需委辦費4,600千元。
4.承租臺北車站噪音監測站土地,需業務費43
 千元。
5.出席2019年國際噪音年會、低頻噪音年會、
 國際照明委員會(CIE)、或光輻射量測委員
 會(CORM)年會,需國外旅費113千元。
6.捐助國內團體辦理噪音、振動管制相關研討
 會,需獎補助費155千元。
8,533,000 8,790,000 -257,000 -2.92%
0200 業務費 8,378,000 8,635,000 -257,000 -2.98%
0203 通訊費 10,000 10,000 0 0.00%
0211 土地租金 43,000 43,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0,000 1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0 5,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7,746,000 7,996,000 -250,000 -3.13%
0271 物品 10,000 10,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62,000 362,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79,000 79,000 0 0.00%
0293 國外旅費 113,000 120,000 -7,000 -5.83%
0400 獎補助費 155,000 155,000 0 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55,000 15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