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8,978,000 元()
計畫內容
1.研修空氣污染防制相關法規,加強細懸浮微粒減量及推  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 2.加強固定污染源稽查、管制及改善追蹤等相關工作。 3.因應蒙特婁議定書管制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策略。 4.推動建構國家減量目標及階段管制目標管考機制及行政  支援。 5.推動建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相關子法法制作業及行  政支援。 6.綠能低碳總計畫行動方案評析彙整及行政支援。 7.加強各類場所、工程及設施管制,並辦理使用中高噪音  機動車輛管制計畫。 8.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型審驗、新車抽驗及車輛噪音管  制。 9.執行非游離輻射管理措施-抽測、教育宣傳暨全國地理  資訊系統之更新。 10.督導地方執行交通噪音改善管制計畫辦理情形,檢討   修訂交通噪音相關法規。 11.有效管制航空噪音,提升噪音陳情案件處理效率。
預期成果
1.健全空氣污染防制制度及法規,精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制度及作法,同時強化細懸浮微粒管制策略,以達109  年全國細懸浮微粒手動監測年平均濃度15μg/m3之目標  。 2.督導地方環保機關追蹤違規之污染源進行污染改善工作  。 3.健全我國管制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的制度及法規,以達  成規範及管制目標。 4.研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及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  案,籌組諮詢委員會。 5.研擬制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相關子法法制作業。 6.完成105年度國家綠能低碳總行動方案年度工作計畫彙  整評析,檢核我國減碳目標達成與缺口情況。 7.健全噪音管制法規及相關管制策略,有效處理使用中高  噪音機動車輛擾寧問題。 8.核發600張機動車輛噪音審驗合格證明,完成200輛新車  抽驗及執行自行品管測試800輛次。 9.抽測全國電磁波發射源之設施50站及彙整相關機關量測  資料。 10.督促完成交通噪音改善計畫,降低交通系統噪音及減   少交通噪音陳情案件。 11.強化噪音行為及航空噪音管制,追蹤調查多次噪音陳   情案件,並提出改善建議方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固定空氣污染源管制 1.檢討修訂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辦理固定污
 染源排放量申報管理政策及管制成效分析檢
 討,召開研商會、公聽會及研討會等,需業
 務費20千元。
2.辦理固定污染源管制調查作業計畫,督導地
 方政府執行空氣污染防制作業,需業務費20
 千元。
3.執行固定污染源管制調查作業,使用無人飛
 行載具進行空中拍攝污染調查作業,需委辦
 費600千元。
640,000
0200 業務費 640,000
0203 通訊費 5,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0251 委辦費 600,000
0271 物品 1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00
0291 國內旅費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