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07,894,000 元()
計畫內容
1.管理健康監測資料提供使用事宜。 2.建置優質的婦幼保健服務網絡、照顧弱勢團體及建置與  強化生育遺傳相關資訊系統。 3.辦理兒童及青少年保健工作。 4.續辦台灣地區三高之追蹤調查研究,婦女更年期賦能與  保健諮詢服務計畫,氣候變遷所引發之心血管及呼吸道  疾病之預防與保健宣導計畫。 5.辦理健康傳播相關教育訓練計劃,辦理與健康傳播、健  康促進有關事項之獎勵事宜。 6.提供油症患者各項健康照護服務,補助油症患者門(急)  診及第1代油症患者住院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定期健康  檢查及訪視關懷等,保障其健康權益。 7.辦理預防保健服務,包括孕婦產前檢查、兒童預防保健  、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8.企劃綜合業務及委託辦理衛生所人員線上學習計畫。
預期成果
1.確保各項健康監測資料對外提供及使用規範之落實與合  理有效使用,增進資料加值運用效益。 2.健全婦幼及生育保健服務環境,強化服務品質,促進婦  幼健康。 3.辦理兒童及青少年之健康促進及健康體能相關工作。 4.瞭解台灣地區新世代三高疾病盛行分布狀況,進一步進  行分析相關危險因子及醫療耗費情形,以供做為未來政  策之推動參考。婦女更年期保健諮詢服務專線,及更年  期諮詢師培訓及民眾座談會,以提升更年期婦女保健知  能。使用「氣候變遷及慢性病防治手冊」,辦理種籽教  師教育及民眾及慢性病患衛教宣導活動,提升其預防知  能。 5.提升公衛人員對健康傳播之專業識能,以有效推動增進  民眾健康識能相關業務。提升健康促進傳播之能見度、  可及性,增進民眾自我健康管理能力,進而提升健康識  能。 6.訓練課程融入健康飲食教育精神並提升衛生人員專業知  能、政策規劃及執行管理能力,以有效推動民眾健康促  進相關業務。 7.每年補助油症患者門(急)診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第1代  油症患者住院部分負擔醫療費用,每年補助定期健康檢  查,提供油症患者訪視關懷及醫療轉介追蹤服務,受理  申請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判定油症患者血液檢驗費用  以及權益訴訟案件法律扶助費用。 8.辦理預防保健服務包括   (1)依預算預計補助孕婦產前檢查服務約163.1萬人次,     及早發現異常個案,以提供妥善診治與介入措施,     確保孕婦與胎兒的健康。   (2)依預算預計補助兒童預防保健服務約96.7萬人次,     並補助轉介發展篩檢異常並經確診之個案187人,及     早發現異常個案,以提供妥善診治與介入措施,確     保兒童的健康。   (3)藉由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新發現血壓、血糖及血膽固     醇值異常比率,約為19.3%、8.5%及11.2%(103年資     料),106年依預算預計可補助185.1萬人次(包含原     住民)接受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早期發現成人及中老     年民眾之慢性病(如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等)     相關因子,以達早期治療之效。 9.強化國民健康業務之企劃及管制考核工作,辦理教育訓  練及國際交流會議,提升施政品質及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7 預防保健服務 辦理預防保健服務,包括孕婦產前檢查、兒童
預防保健及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本期與調整前
期所需經費1,845,853千元,編列如下:
1.業務費12,980千元:
(1)為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所需郵資、電話費
  等費用10千元,保險費8千元,臨時人員
  酬金1,650千元(研發替代役3人),專家
  學者出席會議、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5千
  元(出席費25千元、講座鐘點費20千元、
  稿費10千元),物品10千元,一般事務費
  15千元,國內旅費15千元,計1,763千元
  。
(2)國外旅費137千元:參加預防保健相關之
  國際會議或活動所需出國經費。
(3)委辦費11,080千元:
<1>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預防保健服
  務行政費用6,580千元。
<2>委託辦理預防保健相關計畫等所需經
  費4,500千元。
2.獎補助費1,832,873千元:
(1)孕婦產前檢查597,662千元(婦女預算)
<1>透過醫療院所提供定期之孕婦產前檢
  查,以早期發現懷孕各階段可能發生
  之合併症,確保孕婦與胎兒的健康。
<2>支付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助辦理孕婦產
  前檢查之醫療費用所需經費597,662千
  元(依預算可提供之服務人次 : 1,707
  .57千人次*95.5%*366.5元/次)。
(2)兒童預防保健261,435千元
<1>透過醫療院所提供7歲以下兒童定期的
  健康檢查與保健諮詢指導,以早期發
  現異常個案,並早期治療。
<2>支付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助辦理兒童預
  防保健之醫療費用所需經費261,285千
  元(依預算可提供之服務人次 : 1,370
  千人*平均約70.62%利用率=967.5千人
  )。
#1.第1次費用=28,694千元【193,620
  人次*預估利用率59.277%*250元
  】
#2.第2次費用=31,042千元【193,620
  人次*預估利用率64.13%*250元】
#3.第3次費用=39,994千元【193,620
  人次*預估利用率82.623%*250元
  】
#4.第4次費用=43,452千元【210,609
  人次*預估利用率82.527%*250元
  】
#5.第5次費用=42,484千元【210,609
  人次*預估利用率63.037%*320元
  】
#6.第6次費用=30,589千元【178,136
  人次*預估利用率68.687%*250元
  】
#7.第7次費用=45,030千元【189,786
  人次*預估利用率74.146%*320元
  】
<3>支付醫療院所轉介發展篩檢異常個案
  所需費用150千元(800元*187案=150
  千元)。
(3)成人預防保健973,776千元
<1>透過醫療院所提供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可初步篩檢出40歲以上民眾糖尿病
  、高血脂、高血壓等慢性疾病相關異
  常資料,以便個案能早期發現並接受
  治療,降低疾病之嚴重性及死亡率。
#1.支付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助辦理成
  人預防保健服務之醫療費用所需
  經費966,952千元【(約6,127千人
  *30%*520元)+(新滿45歲BC型肝炎
  篩檢經費55.7千人*200元=11,140
  千元)】。
#2.支付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助辦理55-
  64歲原住民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
  醫療費用所需經費6,824千元(13.
  12千人*520元)
1,845,853,000 31,959,000 1,813,894,000 5,675.69%
0200 業務費 12,980,000 1,340,000 11,640,000 868.66%
0203 通訊費 10,000 24,000 -14,000 -58.33%
0231 保險費 8,000 2,000 6,000 30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65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000 75,000 -20,000 -26.67%
0251 委辦費 11,080,000 950,000 10,130,000 1,066.32%
0271 物品 10,000 20,000 -10,000 -5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5,000 15,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15,000 220,000 -205,000 -93.18%
0293 國外旅費 137,000
0400 獎補助費 1,832,873,000 30,619,000 1,802,254,000 5,886.06%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832,873,000 27,820,000 1,805,053,000 6,4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