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48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3,969,000 元()
計畫內容
1.中醫藥業務宣導。 2.中醫規劃及管理。 3.中藥規劃及管理。 4.中藥查驗登記及查廠。 5.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6.中醫優質發展計畫。 7.中醫藥振興計畫。  
預期成果
1.精進中醫臨床訓練制度,促進中醫多元特色發展,提升  中醫醫事人員執業素質,健全中醫輔助人力,提供優質  中醫醫療服務。 2.健全民俗調理業管理,提升訓練課程品質,完備技能規  範及訓檢用制度。 3.落實中藥藥政管理及上市中藥監測,確保中藥用藥安全  。 4.健全中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制度,辦理GMP中藥廠後續  查廠40家。 5.推動中藥廠管理與產業提升,辦理相關計畫4項。 6.進行國際與新南向中醫藥交流,促進國內中醫藥品質提  升及雙邊實質交流。 7.提升中醫健康照護品質、強化中醫醫療團隊及促進中醫  藥國際交流,將傳統經驗中醫,翻轉為現代實證中醫。 8.精進中藥材源頭品質控管、優化中醫藥管理及法規環境  、鼓勵中藥產業創新加值、健全上市中藥(材)安全監  測機制、強化藥事服務及衛生教育,推動中藥品質國際  化及產業連結國際,以落實中醫藥發展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4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
期」奉行政院110年6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000158
71號函核定,總經費1,692,256千元,執行期間
為111至114年,111至112年度已編列412,084千
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186,106千元,本科目
編列5,695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中藥產業國際法規研析相關作業等所需行
 政費用,計列1,145千元(通訊費3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122千元、物品90千元、一般事
 務費880千元、國內旅費30千元、運費20千元
 )。
2.辦理新南向國家傳統醫藥法規制度探討及強化
 雙向合作交流計畫等,計列4,341千元(委辦
 費)。 
3.辦理新南向國家傳統醫藥事務考察,計列209
 千元(國外旅費)。
5,695,000 6,260,000 -565,000 -9.03%
2000 業務費 5,695,000 6,260,000 -565,000 -9.03%
2009 通訊費 3,000 3,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2,000 122,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4,341,000 4,810,000 -469,000 -9.75%
2051 物品 90,000 9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80,000 965,000 -85,000 -8.81%
2072 國內旅費 30,000 30,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209,000 220,000 -11,000 -5.00%
2081 運費 20,000 2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