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7,576,000 元()
計畫內容
1.中醫藥業務宣導。 2.中醫規劃及管理。 3.民俗調理輔導與管理。 4.中藥藥事規劃及管理。 5.中藥藥證規劃及管理。 6.中藥品質與產業提升。 7.中醫藥政策發展業務。 8.新南向國家中藥法規及諮詢輔導。
預期成果
1.建立中醫師臨床訓練制度,促進中醫多元醫療發展,提  升中醫醫事人員執業素質,確保中醫醫療照護品質。 2.健全民俗調理管理機制,建置產業人才職能基準,發展  職能導向課程,研訂技能檢定規範及訓、檢、用證照制  度。 3.落實中藥藥政管理,實施中藥材邊境管理,加強取締不  法藥物。 4.健全中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制度,辦理GMP廠後續查廠45  家。 5.推動中藥品質與產業提升,辦理3項相關計畫。 6.藉由中醫藥政策之諮詢與建議,強化政策之創新與決策  支援,促進中醫藥現代化及科學化,接軌國際。 7.有系統的進行中醫藥政策研究,落實研究成果政策轉譯  。 8.進行國際與新南向中醫藥交流,促進國內中醫藥品質提  升及產業交流合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5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
奉行政院106年7月17日院臺衛字第1060021980
號函核定,總經費1,670,845千元,執行期間
為107至110年,107年度已編列260,825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74,540千元,分配本科
目編列7,121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中藥藥品產業國際法規諮詢相關作業等
 所需行政費用,計列1,141千元(通訊費80
 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千元、一般事務
 費950千元、國內旅費51千元、運費5千元、
 短程車資5千元)。
2.辦理新南向國家傳統醫藥法規制度探討及雙
 向合作交流計畫等,計列2,716千元(委辦
 費)。
3.參加印度及泰國傳統醫藥事務考察,計列26
 4千元(國外旅費)。
4.補(捐)助國內團體及私校等辦理新南向國
 家傳統醫藥法規管理、產業交流等相關活動
 或研討會,計列3,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
 補助1,38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0千元
 、對私校之獎助1,600千元)。
7,121,000 7,224,000 -103,000 -1.43%
0200 業務費 4,121,000 4,724,000 -603,000 -12.76%
0203 通訊費 80,000 40,000 40,000 1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00 50,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2,716,000 3,340,000 -624,000 -18.68%
0279 一般事務費 950,000 1,107,000 -157,000 -14.18%
0291 國內旅費 51,000 37,000 14,000 37.84%
0293 國外旅費 264,000 150,000 114,000 76.00%
0294 運費 5,000
0295 短程車資 5,000
0400 獎補助費 3,000,000 2,500,000 500,000 2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380,000 1,190,000 190,000 15.97%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000 10,000 10,000 100.0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1,600,000 1,300,000 300,000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