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33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93,726,000 元()
計畫內容
1.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宣導。 2.推動護理行政工作。 3.強化護理人力培育及提升專業知能。 4.加強及提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服務。 5.護理法規與護理人員及機構管理。
預期成果
1.強化護理人力資源發展及護理人員專業知能,辦理專科  護理師培育及甄審工作,進而提升照護品質。 2.加強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服務,充實原住民族  及離島地區醫療照護品質,縮短城鄉差距,以達醫療資  源均衡發展。 3.提供護理具體之法令依據,以利管理與執行,加強護理  人員與機構之管理,以提升護理及健康照護服務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第八期醫療網計畫 「第八期醫療網計畫」奉行政院106年3月28日
院臺衛字第1060007300號函核定,總經費3,88
6,235千元,執行期間為106至109年,106至10
8年度已編列2,840,337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
1年經費1,045,898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450,
367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強化護理人力培育及提升專業知能,計
 列31,633千元。
(1)辦理強化護理人力培育及提升專業知能
  計畫等所需行政費用,計列2,754千元(
  保險費53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90
  千元、物品148千元、一般事務費231千
  元、國內旅費132千元)。
(2)辦理護理、助產業務政策規劃及護理品
  質提升、推動專科護理師之培育、制度
  規範及專業服務、產後護理機構輔導及
  評鑑計畫等,計列15,655千元(委辦費
  )。
(3)辦理產後護理機構與助產所之管理及法
  規解釋等,計列500千元(一般事務費37
  0千元、國內旅費130千元)。
(4)參加「ICN-ICM-WHO」三方會議,計列
  240千元;參加國際護理協會「認證暨法
  規論壇會議」,計列115千元;參加國際
  組織辦理護理專業進階與執業環境改善
  等相關會議,計列100千元,合共455千
  元(國外旅費)。
(5)維護及建置護理人員暨機構管理系統,
  計列5,368千元(含資本門2,368千元)
  (資訊服務費3,000千元、資訊硬軟體設
  備費2,368千元)。
(6)捐助護理助產相關團體及機構辦理護產
  領域執業範圍、繼續教育、留任措施,
  推動專科護理師制度之相關研習及活動
  等,計列6,901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與照護、
 緊急救護及服務品質提升等業務,計列418,
 734千元。
(1)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與照
  護等所需行政費用,計列3,133千元(通
  訊費84千元、保險費15千元、按日按件
  計資酬金440千元、一般事務費2,218千
  元、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4千元、國
  內旅費350千元、短程車資2千元)。
(2)維護及增修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衛生所
  醫療資源數位化之醫療影像傳輸系統(P
  ACS)暨共用醫療資訊系統(HIS)等,
  計列13,016千元(含資本門1,000千元)
  (資訊服務費12,016千元、資訊軟硬體
  設備費1,000千元)(預計投注於原住民
  族地區7,000千元)。
(3)辦理空中救護審核機制計畫,計列11,40
  0千元(委辦費)。
(4)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繼續
  教育推廣及數位學習課程等業務、全國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健康照護研討會議
  等,計列1,870千元(委辦費)(預計投
  注於原住民族地區1,200千元)。
(5)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
  衛生所(室)巡迴醫療車(機車)、醫
  療儀器及資訊等相關設備更新,計列9,7
  17千元(資本門)(對直轄市政府之補
  助1,157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7,
  085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1,475千
  元)(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5,400千
  元)。
(6)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
  衛生所(室)辦公廳舍與其附設護理之
  家重擴建(含修繕、空間規劃)、停機
  坪、相關設施整建(修)及建置,計列5
  2,354千元(含資本門51,354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990千元、對臺灣省各
  縣市之補助30,957千元、對福建省各縣
  之補助20,407千元)(預計投注於原住
  民族地區24,345千元)。
(7)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
  部落社區健康營造計畫,計列40,685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840千元、對
  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28,220千元、對福
  建省各縣之補助6,625千元)(預計投注
  於原住民族地區30,000千元)。
(8)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離島地區緊急醫療後
  送品質提升等相關工作,計列610千元(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427千元、對福建
  省各縣之補助183千元)。
(9)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
  遠距醫療視訊會診等相關工作,計列3,8
  75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2,525千
  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1,350千元)(
  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2,000千元)。
(10)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偏遠及離島地區急重
  症傷病患轉診後送等相關工作,計列23
  3,851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85,
  094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148,757
  千元)。
(1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加強離島地區在地醫
  療、營運維持及改善民眾就醫照護品質
  等,計列11,300千元(含資本門200千
  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12)補助本部所屬醫療機構辦理偏鄉醫療影
  像判讀(IRC)整合計畫,計列2,000千
  元(含資本門100千元)(對特種基金
  之補助)。
(13)補助醫院營運維持費(本部金門醫院10
  ,978千元、本部澎湖醫院9,661千元、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9,661千元),計
  列30,3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4)補助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健康促進、醫
  療照護及服務品質提升計畫等,計列1,
  222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458千元、
  對私校之獎助764千元)(預計投注於
  原住民族地區800千元)。
(15)捐助國內團體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
  健康照護相關服務、教育、國際事務與
  兩岸少數民族交流及健康照護活動、研
  討會等,計列1,000千元;醫事人員至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開業醫療機構獎勵
  及輔導計畫,計列2,401千元,合共3,4
  01千元(含資本門733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
  區2,850千元)。
450,367,000 320,069,000 130,298,000 40.71%
2000 業務費 50,783,000
2009 通訊費 84,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5,016,000
2027 保險費 6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30,000
2039 委辦費 28,925,000
2051 物品 14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819,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4,000
2072 國內旅費 612,000
2078 國外旅費 455,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368,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368,000
4000 獎補助費 396,216,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7,987,000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54,308,000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190,097,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2,758,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302,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7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