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25,423,000 元()
計畫內容
1.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宣導。
2.心理及口腔健康行政管理。
3.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
4.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畫。
5.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強化藥癮治療服務。
6.優化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服務。
7.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
預期成果
1.建構具備公共衛生三段五級預防、多元化及跨專業領域
之心理健康服務體系,提供民眾適時、適所、適當照護
層級及全方位之心理健康服務。
2.跨部會、跨部門及連結民間機構、團體,整合心理健康
服務資源,強化心理健康傳播,提升心理健康服務之涵
蓋率,深化及優化心理健康服務方案。
3.培訓優質之心理健康相關人力,精進在職繼續教育,提
高專業知能及服務水準,厚植心理健康人力量能,滿足
民眾服務需求。
4.建立心理健康相關服務機構之品質監測機制及強化評鑑
制度,提升心理健康服務品質及效能。
5.建立成癮治療及處遇人員培訓制度,強化處遇服務量能
,並發展可近、多元之成癮防治服務方案及建立合作網
絡,以提升藥癮、酒癮個案治療及處遇涵蓋率及介入效
能,減少對個人身心之危害。
6.研究顯示牙齒塗氟可有效降低齲齒28%以上,補助辦理
兒童塗氟服務及口腔衛生指導,以養成兒童良好口腔衛
生習慣,提升兒童口腔健康。
7.強化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處遇服務及加害人處遇協調服
務。
8.建立新南向精神醫療與心理衛生人才培訓,提升國際交
流。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109預算 | 109差異 | 109比例 |
|---|---|---|---|---|---|---|---|---|---|
| 04 | 優化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服務 | 1.辦理多元議題個案服務人才培訓,計列1,24 2千元(委辦費)。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優化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 與自殺防治服務,計列188,919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64,371千元、對臺灣省各縣 市之補助122,610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 助1,938千元)。 |
190,161,000 | 113,836,000 | 76,325,000 | 67.05% | |||
| 2000 | 業務費 | 1,242,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242,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88,919,000 | 113,836,000 | 75,083,000 | 65.96%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64,371,000 | 39,107,000 | 25,264,000 | 64.60% | ||||
| 40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122,610,000 | 73,032,000 | 49,578,000 | 67.89% | ||||
| 4015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1,938,000 | 1,697,000 | 241,000 | 1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