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27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44,916,000 元()
計畫內容
1.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宣導。 2.心理及口腔健康行政管理。 3.國民心理健康第二期計畫。 4.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畫。 5.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強化藥癮治療服務。 6.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7.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
預期成果
1.建構具備公共衛生三段五級預防、多元化及跨專業領域  之心理健康服務體系,提供民眾適時、適所、適當照護  層級及全方位之心理健康服務。 2.跨部會、跨部門及連結民間機構、團體,整合心理健康  服務資源,強化心理健康傳播,提升心理健康服務之涵  蓋率,深化及優化心理健康服務方案。 3.培訓優質之心理健康相關人力,精進在職繼續教育,提  高專業知能及服務水準,厚植心理健康人力量能,滿足  民眾服務需求。 4.建立心理健康相關服務機構之品質監測機制及強化評鑑  制度,提升心理健康服務品質及效能。 5.建立成癮治療及處遇人員培訓制度,強化處遇服務量能  ,並發展可近、多元之成癮防治服務方案及建立合作網  絡,以提升藥癮、酒癮個案治療及處遇涵蓋率及介入效  能,減少對個人身心之危害。 6.研究顯示牙齒塗氟可有效降低齲齒28%以上,補助辦理  兒童塗氟服務及口腔衛生指導,以養成兒童良好口腔衛  生習慣,提升兒童口腔健康。 7.強化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處遇服務及加害人處遇協調服  務。 8.建立新南向精神醫療與心理衛生人才培訓,提升國際交  流。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心理及口腔健康行政管理 1.辦理心理健康業務,共需經費9,226千元,
 其內容如下:
(1)辦理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成
  癮防治、區域性國際衛生會議、活動及
  友好國家衛生人員來臺訪問等所需行政
  費用,計列894千元(教育訓練費30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50千元、保險費50千元
  、兼職費2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0
  千元、物品9千元、一般事務費600千元
  、國內旅費30千元、短程車資10千元)
  。
(2)辦理安心專線所需通訊費,計列1,382千
  元(通訊費)。
(3)維護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醫療機構
  替代治療作業管理系統等,計列2,850千
  元(資訊服務費)。
(4)辦理精神衛生法所定精神疾病嚴重病人
  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等,計列4
  ,1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200千元
  、國內旅費900千元)。
2.辦理口腔健康業務,共需經費922千元,其
 內容如下:
(1)辦理牙醫專科醫師訓練認定計畫、編印
  口腔健康相關手冊及口腔相關計畫等所
  需行政費用,計列798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56千元、委辦費682千元、物品10
  千元、一般事務費10千元、國內旅費40
  千元)。
(2)捐助國內團體、學術機構辦理一般牙科
  、身心障礙牙科醫師繼續教育及專業訓
  練等,計列124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0,148,000 12,057,000 -1,909,000 -15.83%
2000 業務費 10,024,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30,000
2009 通訊費 1,382,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85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00
2027 保險費 50,000
2030 兼職費 2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346,000
2039 委辦費 682,000
2051 物品 1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10,000
2072 國內旅費 970,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0
4000 獎補助費 124,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