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962,000 元()
計畫內容
1.增購各榮民服務處公務電動汽車1輛、7人座小客貨兩用
車1輛、公務電動機車4輛及公務機車1輛及汰換已達使
用年限7人座小客貨兩用車5輛、公務電動機車64輛、公
務機車45輛。
2.增購各安養機構小貨車1輛及汰換已達使用年限公務電
動汽車1輛、復康巴士1輛。
3.汰換職業訓練中心已達使用年限公務電動汽車1輛。
4.增購會本部公務電動汽車1輛及汰換已達使用年限首長
專用公務轎車1輛。
預期成果
1.汰購各榮民服務處外訪榮民用公務轎車、7人座小客貨
兩用車及公務(電動)機車,以提升服務照顧品質。
2.汰購安養機構公務轎車、7人座小客貨兩用車、大客車
、復康巴士、救護車及小貨車,以提升榮民服務品質。
3.汰換職業訓練中心公務轎車,以提升職訓服務品質。
4.汰購會本部公務轎車,以確保行車安全及提升行政效率
。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109預算 | 109差異 | 109比例 |
|---|---|---|---|---|---|---|---|---|---|
| 01 | 服務機構車輛汰購 |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內容如下: 1.增設屏東縣榮服處公務電動汽車充電樁1充 ,計需90千元。 2.增購屏東縣榮服處公務電動汽車1輛,計需1 ,000千元。 3.增購高雄市榮服處7人座小客貨兩用車1輛, 計需850千元。 4.增購各榮服處公務電動機車4輛,每輛70千 元,計需280千元。 5.增購新北市榮服處公務機車1輛,計需82千 元。 6.汰換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彰化縣及臺東 縣榮服處7人座小客貨兩用車5輛,每輛850 千元,計需4,250千元。 7.汰換各榮服處公務電動機車64輛,每輛70千 元,計需4,480千元。 8.汰換各榮服處公務機車45輛,每輛82千元, 計需3,690千元。 |
14,722,000 | 13,670,000 | 1,052,000 | 7.7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14,722,000 | 13,670,000 | 1,052,000 | 7.70% | ||||
| 3010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90,000 | 270,000 | -180,000 | -66.67% | ||||
| 3025 | 運輸設備費 | 14,632,000 | 13,400,000 | 1,232,000 | 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