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7頁
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050,000 元()
計畫內容
1.增購各榮民服務處公務電動汽車3輛、7人座小客貨兩用  車6輛及汰換公務電動機車51輛、公務機車5輛。 2.汰換各安養機構已達使用年限公務電動汽車2輛、7人座  小客貨兩用車2輛、大客車1輛、救護車2輛。
預期成果
1.增購各榮民服務處外訪榮民用公務電動汽車、7人座小  客貨兩用車及汰換公務(電動)機車,以提升服務照顧品  質。 2.汰換安養機構公務電動汽車、7人座小客貨兩用車、大  客車及救護車,以提升榮民服務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服務機構車輛汰購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內容如下:
1.增設新北市、宜蘭縣及臺中市榮服處公務電
 動汽車充電樁3充,每充90千元,計需270千
 元。
2.增購新北市、宜蘭縣及臺中市榮服處公務電
 動汽車3輛,每輛1,500千元,計需4,500千
 元。
3.增購臺北市、苗栗縣、南投縣、雲林縣、嘉
 義及臺南市榮服處7人座小客貨兩用車6輛,
 每輛820千元,計需4,920千元。
4.汰換臺北市等17所榮服處公務電動機車51輛
 ,每輛70千元,計需3,570千元。
5.汰換臺東縣榮服處公務機車5輛,每輛82千
 元,計需410千元。
13,670,000 3,735,000 9,935,000 266.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3,670,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70,000
3025 運輸設備費 13,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