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1頁
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774,710,000 元()
計畫內容
1.針對公費安養榮民身障照護與醫養合一作為,研究精進  具體措施,由各榮譽國民之家安置孤苦無依、年老體衰  之榮民,照顧其生活並予適當之醫療保健及康樂活動等  ,並發展社區照護服務,加強與社區互動,貼近社區生  活,使其身心愉快頤養天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及維護  其身心健康,具體落實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2.辦理榮民自費安養,對領有退休俸或一次退伍金之年老  體衰、無法自理生活之榮民,得以群居團體生活,受到  妥善照顧。 3.各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及資源辦理關懷據點服務,依民眾  需求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  、「健康促進活動」等服務項目,並透過開放家區門診  及復健資源、定期邀請講師辦理健康講座、學習課程,  以及社工關懷等服務,發揮初級預防照顧功能。
預期成果
1.對公費就養榮民,提供社區、居家及機構式安置照顧,  滿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及居家照護,安排適當團康活動,  提升榮民活動機能,豐富榮民生活內涵,使其身心有所  托,並提升榮家占床率;另因病、傷或失能者,能獲充  分之醫療保健與護理照顧,以有尊嚴地頤養天年。 2.對自費安養之榮民,予以收容安置,使其居有定所。 3.充實社區預防保健功能,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照顧社區文  化,鼓勵長輩參與樂齡活動,豐富生活舒緩情緒壓力。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等電費41,83
  2千元,天然氣或瓦斯等動力費12,244千
  元,合共54,076千元。
(2)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所需用品及
  耗材756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就養榮民、義士、榮胞給
 與按33,405人計算,每人月14,150元及春節
 加發1.5個月零用金發給,連同三節加菜金
 每節120元,計需6,135,162千元;就養榮民
 眷屬補助費116,226千元;就養榮民亡故喪
 葬補助費150,081千元,合共6,401,469千元
 。
6,456,301,000 6,908,916,000 -452,615,000 -6.55%
2000 業務費 54,832,000
2006 水電費 54,076,000
2051 物品 756,000
4000 獎補助費 6,401,469,000
4070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6,401,46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