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696,430,000 元()
計畫內容
1.補助各榮總分院辦理健康促進機構認證、傳染病及非傳
染病防治、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營造健康社區等服務
。
2.行政院108年8月28日以院臺榮字第1080184091號函核定
,補助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營運所需開辦經費
。
3.為照顧貧困需長期照護之榮民,補助各榮總分院附設住
宿式長期照顧機構充實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人力,並補
助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所需之助聽器、義眼、眼鏡、義
齒及醫療輔具,以克服生理障礙或促進生活自理能力,
提升生活品質。
4.為深耕社區,提供在地化的整合性預防保健服務,賡續
辦理社區健康講座、巡迴醫療、義診、預防保健、疾病
篩檢與預防衰弱、延緩失能、失智介入等服務,落實照
顧社區榮民(眷)及民眾身心健康。
5.培育醫事專業人才,充實榮民醫療體系醫護人力。補助
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及護理學系公費生,配合衛福部
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
6.為有效結合醫療與長照服務,補助各級榮院發展高齡醫
學與照護,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高齡整合照護、發展失
智症整合與共同照護、強化以研究實證為基礎的高齡醫
學照護與教學及國際合作、完善全方位長照服務網絡、
導入智慧科技輔助服務及推動長者身體評估等服務。
7.推動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網絡,精進安寧照
護團隊專業能力,推廣安寧緩和醫療及病人自主權利,
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尊重病人預立醫療決定。
8.行政院108年11月12日以院臺衛字第1080034296號函核
定衛生福利部「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本會配合該
部辦理「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勵計畫」。
預期成果
1.各榮總分院賡續參與並通過健康機構促進機構認證,降
低醫療、安養與長照機構內傳染病發生機率,提升民眾
身心健康識能,落實全人健康生活的目標。
2.完成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營運前籌備規劃、人
員招募、儲訓及開幕前相關設備之購置及搬遷,以利未
來營運順利。
3.為照顧貧困需長期照護之榮民,補助各榮總分院附設住
宿式長照機構相關照護作業、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等經
費,使失能、失智與罹患慢性病需長期照護之榮民獲得
完善照顧,頤養天年。
4.提供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裝配輔具,使其恢復獨立生活
功能並提升生活品質,預計補助裝配2萬人次。
5.培育醫學系公費生249人(2學期共478人次)、護理學系
公費生20人(2學期共39人次)。
6.配合長照2.0政策,建立本會高齡醫學特色,提供高齡
友善之社區健康照護服務,並結合社區資源,設置社區
服務據點、失智服務據點,達到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
。提升高齡者健康照護品質,協助退除役官兵及民眾有
尊嚴、有品質的在地安老。
7.增加安寧緩和照護服務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透過
全人、全家、全程、全隊、全社區整體照護,提升末期
病人之生命品質,提供長者在地安老、尊嚴善終。
8.補助53名公費醫師留任服務津貼,鼓勵公費醫師期滿留
任偏遠地區,穩定醫師人力,提供醫療服務。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2 | 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 |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專家學者出席長照醫療輔具、助聽器等 採購審查會議出席費20千元。 (2)各榮總分院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 標準」、「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及 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配置照顧符合公 務預算補助之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及臺 北榮總臺東分院轉診至他院住院之馬蘭 榮家就養榮民,所需照顧服務員545人, 計286,057千元;辦理助聽器等長照醫療 輔具滿意度調查,提升服務品質,計123 千元,合共286,180千元。 (3)專家學者出席長照醫療輔具、助聽器等 採購審查會議差旅費10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購置需長期照顧之失能、精 神障礙、失智榮民所需紙尿布(褲)、病房防 護設施、被服及所需藥品、衛材等經費5,88 5千元;補助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及孱 弱榮民所需各項醫療輔具、助聽器、義眼、 眼鏡、義齒膺復及辦理輔具檢測、維修材料 、巡迴服務、配送指導等87,827千元,合共 93,712千元。 |
379,922,000 | 379,922,000 | 0 | 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86,210,000 | 286,21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000 | 20,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86,180,000 | 286,180,000 | 0 | 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93,712,000 | 93,712,000 | 0 | 0.00% | ||||
| 4070 |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93,712,000 | 93,712,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