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17,758,000 元()
計畫內容
1.提升健保納保率;推動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照顧。 2.辦理國民年金法─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3.推動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3期4年計畫。 4.規劃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 5.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強化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基  本安全與提升原住民就業競爭能力。
預期成果
1.實現原住民族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與其他國民之間的  健康條件差距。 2.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權,建立原住民族家庭支持服務  。 3.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落實原住民工作權之保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推動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經費 1.落實原住民族家庭支持在地化福利服務─辦
 理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人員培訓計畫2,70
 0千元。〈委辦費〉
2.落實原住民族家庭支持在地化福利服務─辦
 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督導扎根計畫
 12,094千元。〈委辦費〉
3.落實原住民族家庭支持在地化福利服務─辦
 理原住民族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保障5,00
 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4,000千元〉
4.落實原住民族家庭支持在地化福利服務─聘
 (僱)用原住民社工員(師)22,300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710千元,對臺灣省各
 縣市之補助18,590千元〉
5.落實原住民族家庭支持在地化福利服務─辦
 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社會工作管理資訊
 系統800千元。〈委辦費〉
6.落實原住民族家庭支持在地化福利服務─辦
 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評鑑計畫1,000千
 元。〈委辦費〉
7.優先培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專業人才─獎勵
 原住民社工進修學分費560千元。〈其他補
 助及捐助〉
8.推動「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三期四年計
 畫(106-109年)」:依據國民年金法第53條
 規定,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編列
 1,838,254千元。〈社會保險負擔〉
9.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25,986千元。〈對臺灣
 省各縣市之補助〉
10.辦理原住民族國民年金權益宣導1,6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21千元,對臺灣
  省各縣市之補助679千元,一般事務費800
  千元〉
11.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1,550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262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
  之補助788千元,一般事務費500千元〉
12.辦理原住民消費者保護業務宣導1,306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83千元,對臺灣
  省各縣市之補助823千元〉
13.辦理促進性別平等相關業務706千元。〈一
  般事務費〉
14.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方案7
  ,286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736千
  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2,550千元〉
15.辦理推動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相關業務所
  需一般事務費1,982千元。
16.國內出差旅費120千元,短程車資40千元。
17.參加聯合國NGO-CSW會議或國際社會福利會
  議及研討會114千元。〈國外旅費〉
1,923,398,000 1,883,546,000 39,852,000 2.12%
0200 業務費 20,856,000 18,263,000 2,593,000 14.20%
0251 委辦費 16,594,000 16,625,000 -31,000 -0.19%
0279 一般事務費 3,988,000 1,406,000 2,582,000 183.64%
0291 國內旅費 120,000 120,000 0 0.00%
0293 國外旅費 114,000 72,000 42,000 58.33%
0295 短程車資 40,000 40,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1,902,542,000 1,865,283,000 37,259,000 2.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0,312,000 10,340,000 -28,000 -0.27%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3,416,000 53,774,000 -358,000 -0.67%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1,838,254,000 1,800,869,000 37,385,000 2.08%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560,000 300,000 260,000 8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