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0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47,849,000 元()
計畫內容
1.社會救助業務宣導。 2.照顧生活困難之低收與中低收入戶,並維護其就醫權益  ,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之生活,協助其自立。 3.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預期成果
1.照顧全國低收入戶31萬餘人及中低收入戶33萬餘人,維  護其家庭成員就醫權益、協助其家庭自立脫貧,另協助  遭遇緊急危難之家庭度過困境,並提升地方政府與民間  團體面對天然災害因應及參與救災能力。 2.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急難救助紓困專案預計關懷  救助14,300個家庭、1,200人。 3.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  帳戶,提升弱勢兒童與少年未來接受高等教育及人力資  本之投資。 4.拓展在地社區實物服務,提供未符合低收與中低收入戶  資格,但經濟陷困之家庭飲食及日常用品等扶助。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4 紓困及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1.依據社會救助法第21條規定,辦理急難救助
 金之核定發給、業務研習及宣導等,計列2,
 449千元(通訊費5千元、資訊服務費35千元
 、保險費2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千元、
 物品2千元、一般事務費129千元、國內旅費
 239千元、短程車資2千元、社會福利津貼及
 濟助2,030千元)。
2.「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奉行政院107年2月
 26日院臺衛字第1070003251號函核定,總經
 費6,232,233千元,公務預算負擔2,870,940
 千元,執行期間為107至109年,107至108年
 度已編列1,758,054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
 年經費1,112,886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268
 ,475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脫貧自立、
  在地社區實物服務拓展、兒少教育發展
  帳戶等所需行政費用,計列9,644千元(
  通訊費3,740千元、資訊服務費200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0千元、委辦費1,
  922千元、一般事務費3,642千元)。
(2)臨時人員1名,計列1,016千元(臨時人
  員酬金)。
(3)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脫貧方案家
  庭服務人力,計列21,185千元(對直轄
  市政府之補助4,554千元、對臺灣省各縣
  市之補助15,377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
  補助1,254千元)。
(4)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急難救助紓
  困專案,透過基層7,839個村(里)辦公
  處即時通報,經家庭區域福利服務中心
  或公所訪視核定後,提供關懷救助金協
  助及完整福利服務,保障弱勢民眾避免
  緊急危難(含訪視所需行政費用),計
  列236,63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3
  8,002千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97,4
  57千元、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1,171千元
  )。
270,924,000 194,014,000 76,910,000 39.64%
2000 業務費 11,079,000
2009 通訊費 3,74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35,000
2027 保險費 2,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1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5,000
2039 委辦費 1,922,000
2051 物品 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771,000
2072 國內旅費 239,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
4000 獎補助費 259,845,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42,556,000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12,834,000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2,425,0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2,0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