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04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101,000 元()
計畫內容
1.社會保險行政工作宣導。 2.全民健康保險管理:   (1)完備全民健保法制規章,並適時研修。   (2)推動二代健保各項制度,並持續檢討。 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   (1)在行政院核定醫療給付範圍,協定全民健康保險醫     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分配事宜。   (2)保險法規及業務興革之研究建議事項及相關健保監     理事宜。   (3)保險費率、保險給付範圍、資源配置及財務平衡方     案之審議。   (4)擴大社會多元化參與,審議或協議全民健保重要事     項前蒐集民意。   (5)加強資訊透明及公開,討論保險人所送自付差額特     材品項、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方案、保險醫事服務機     構財務公開辦法,以及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 4.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作業。 5.辦理國民年金保險一般行政、研究規劃及宣導業務。 6.辦理國民年金監理及審議。
預期成果
1.順利推展健保制度,持續推動健保改革,加強弱勢權益  保障,維護全體國民健康。 2.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   (1)建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在期限內辦理完成年度總     額之協定分配與保險費率、保險給付範圍、資源配     置及財務平衡方案之審議。   (2)審議或協議全民健保重要事項前蒐集民意,使健保     業務更符合社會期待。   (3)配合健保法規定,討論保險人所送自付差額特材品     項、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方案、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財     務公開辦法,以及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等,提供     業務興革建議。   (4)提供健保政策、法規之研究諮詢建議及監理健保相     關事項。 3.持續推動線上申請、線上審查資訊化作業、申請作業簡  化等,提升爭議審議品質,維護行政救濟權益。 4.持續推動並督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國民年金保險業  務,以增進國人老年基本經濟安全,促進社會安定。 5.監理國民年金保險業務,保障國民基本經濟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5 國民年金監理及審議 1.辦理國民年金保險監理業務及審議保險爭議
 事項等所需行政費用,計列3,432千元(教
 育訓練費2千元、水電費142千元、通訊費15
 1千元、權利使用費18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142千元、保險費26千元、兼職費1,176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5千元、物品80千元
 、一般事務費831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34
 千元、國內旅費348千元、運費48千元、短
 程車資17千元)。
2.維護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案件管理資訊系統,
 計列145千元(資訊服務費)。
3.與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共同訪察國民年金
 保險基金國外投資委託經營受託機構並監理
 之,計列186千元(大陸地區旅費70千元、
 國外旅費116千元)。
3,763,000 3,763,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3,763,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0
2006 水電費 142,000
2009 通訊費 151,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18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45,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42,000
2027 保險費 26,000
2030 兼職費 1,17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5,000
2051 物品 8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31,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4,000
2072 國內旅費 348,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70,000
2078 國外旅費 116,000
2081 運費 48,000
2084 短程車資 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