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468,120,000 元()
計畫內容
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情緒,辦理公教人員保險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以前之 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撥補。 計畫內容: 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情緒,辦理公教人員保險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以前之 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撥補。
預期成果
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預期成果: 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1 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
日以前之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
財政部撥補。本年度編列預算撥補預估107年
度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實現數等如列數。
7,468,120,000 14,425,323,000 -6,957,203,000 -48.23%
0400 獎補助費 7,468,120,000 14,425,323,000 -6,957,203,000 -48.23%
0444 公保軍保及退撫基金差額補助 7,468,120,000 14,425,323,000 -6,957,203,000 -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