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3,202,000 元()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及推廣、訓練、國際合作及協調查禁
仿冒等。
2.專利權管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輔導監督、著作權法令教育及推廣等工作。
5.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維運本國專利資訊檢索系
統及英譯資料庫,提供各地區民眾資料及資訊服務。
6.營業秘密保護之推廣及交流活動等。
7.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及推廣、訓練、國際合作及協調查禁
仿冒等。
2.專利權管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輔導監督、著作權法令教育及推廣等工作。
5.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維運本國專利資訊檢索系
統及英譯資料庫,提供各地區民眾資料及資訊服務。
6.營業秘密保護之推廣及交流活動等。
7.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及推廣、專業訓練、國際合作及協調查
禁仿冒,以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生物寄存工作
,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請
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法功能,提
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完成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確保本國專利資訊檢
索系統及英譯資料庫之正常運作,並對外提供資料及資
訊服務。
6.推廣營業秘密保護,協助企業、學研機構等完善營業秘
密保護機制。
7.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8.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約80
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參訓
人數約計62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7人次參加國內教
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素質、
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推廣方面:
<1>辦理北中南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等約9場次,預計
60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的認識並建
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辦理著作權法令座談會60場、巡迴全國各級
學校舉辦法令教育講習50場,以建立全民正確之
智慧財產權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WTO/TRIPS會議、APEC/IPEG會議及雙邊IPR
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
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819,858件、程序審查79,999件
、設計審查8,064件、新型形式審查15,816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48,178件、發明專利審查41,000件、新
型技術報告968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5,586件及舉
發案399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數
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10,86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365件,延展申請案管理51,02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25,780件。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及推廣、專業訓練、國際合作及協調查
禁仿冒,以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生物寄存工作
,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請
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法功能,提
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完成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確保本國專利資訊檢
索系統及英譯資料庫之正常運作,並對外提供資料及資
訊服務。
6.推廣營業秘密保護,協助企業、學研機構等完善營業秘
密保護機制。
7.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8.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約80
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參訓
人數約計62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7人次參加國內教
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素質、
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推廣方面:
<1>辦理北中南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等約9場次,預計
60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的認識並建
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辦理著作權法令座談會20場、巡迴全國各級
學校舉辦法令教育講習30場,以建立全民正確之
智慧財產權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WTO/TRIPS會議、APEC/IPEG會議及雙邊IPR
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
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819,858件、程序審查79,999件
、設計審查8,064件、新型形式審查15,816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48,178件、發明專利審查41,000件、新
型技術報告968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5,586件及舉
發案399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數
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10,86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365件,延展申請案管理51,02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25,78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1 | 企劃訓練推廣及國際合作 | 1.專業技術人員研究訓練:本計畫係辦理智慧 財產權之專業人員訓練,進行專利及商標業 務講習,以提升審查委員之專業素質及提高 審查品質,落實審查委員之基礎審查能力等 員工在職訓練,計需經費2,072千元,包括 : (1)薦送人員參加國內教育訓練單位(學校) 相關訓練課程所需補貼之學分費及雜費 等教育費340千元。 (2)辦理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訓練及分攤考試 錄取人員實施集中訓練等訓練費1,141千 元。 (3)購買英語雜誌及公播權等權利使用費18 千元。 (4)辦理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策略研 討會等其他業務租金95千元。 (5)辦理專業與技能訓練、策略研討會等聘 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46千元。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 耗品56千元。 (7)印製訓練講義、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臺 授課、參訪及辦理策略研討會議等一般 事務費340千元。 (8)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36千元。 2.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推行:本計畫係辦理智慧 財產權相關業務及政策推廣活動,促進民眾 了解智慧財產權取得方式及其重要性,亦可 建立智慧財產權之正確觀念等,計需經費2, 365千元,包括: (1)辦理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會、業務座談 會、研討會、法令說明會及其他活動之 租金285千元。 (2)辦理為民服務相關業務之人員保險8千元 。 (3)辦理座談會、研討會、法令說明會等聘 請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122千元。 (4)印製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等會議資料 ;辦理為民服務、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 會等一般事務費162千元。 (5)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86千元。 (6)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1千元。 (7)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 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等工作經費1,491千 元。 3.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本計畫係擬定整體性 、前瞻性與服務性之智慧財產權政策,並參 與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全球合作、區域合 作及雙邊合作等相關計畫,計需經費2,173 千元,包括: (1)聘請英文顧問協助辦理涉外事務等所需 稿費1,044千元。 (2)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2千元。 (3)出席兩岸專利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保護相 關會議及交流2人次各5天,計需64千元 。 (4)國外旅費1,043千元: <1>參加世界貿易組織會議(WTO)及亞太經 合會議(APEC)等多邊組織之智慧財產 權會議及研討會6人次各10天,計需50 5千元。 <2>出席臺美、臺歐盟及臺日等雙邊相關 會議及交流訪問10人次各10天,計需5 38千元。 4.舉辦博覽會暨獎勵補助優良創作:本計畫係 提倡並推廣發明專利之相關知識,提供社會 大眾吸收新技術之觀摩機會,配合舉辦台灣 創新技術博覽會等,將發明品推介給業界, 以達切磋之目的與商品普及之效,並辦理國 家發明創作獎頒獎儀式,公開表揚傑出發明 創作人,鼓勵創新研發,計需經費25,436千 元,包括: (1)舉辦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所需場地租金6 ,491千元。 (2)舉辦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395千元、辦理 國家發明創作獎65千元等委請專家學者 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出席費。 (3)舉辦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所需作品審核 評鑑裁判費775千元。 (4)委託辦理國家發明創作獎得獎作品展示 宣傳活動及頒獎典禮活動經費1,804千元 (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60千元)。 (5)舉辦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發明競賽活動 等一般事務費2,054千元。 (6)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52千元。 (7)獎勵優良專利發明者之獎勵金8,800千元 。 (8)補助發明創作人參加著名國際發明展之 運費及機票等5,000千元。 5.查禁仿冒業務:本計畫係為辦理查禁、取締 與聯繫工作,計需經費439千元,包括購置 業務所需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品3千元 ;辦理教育研習相關活動及蒐集仿冒商品資 料等一般事務費427千元;接洽公務及參加 會議差旅費8千元;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 6.光碟查核業務:本計畫係依光碟管理條例及 相關規定,辦理有關光碟工廠查核業務與配 合檢警調相關單位執行查緝盜版光碟及協調 聯繫等工作,計需差旅費94千元。 |
32,579,000 | 25,314,000 | 7,265,000 | 28.70% | |||
| 2000 | 業務費 | 17,288,000 | 18,745,000 | -1,457,000 | -7.77%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1,481,000 | 1,556,000 | -75,000 | -4.82% | ||||
| 2015 | 權利使用費 | 18,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6,871,000 | 6,865,000 | 6,000 | 0.09% | ||||
| 2027 | 保險費 | 8,000 | 8,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447,000 | 4,135,000 | -1,688,000 | -40.82% | ||||
| 2039 | 委辦費 | 1,804,000 | 957,000 | 847,000 | 88.51% | ||||
| 2051 | 物品 | 59,000 | 57,000 | 2,000 | 3.51%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983,000 | 3,565,000 | -582,000 | -16.33%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98,000 | 421,000 | 77,000 | 18.29% | ||||
| 2075 | 大陸地區旅費 | 64,000 | 127,000 | -63,000 | -49.61% | ||||
| 2078 | 國外旅費 | 1,043,000 | 1,043,000 | 0 | 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2,000 | 11,000 | 1,000 | 9.09%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5,291,000 | 6,569,000 | 8,722,000 | 132.78%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491,000 | 1,569,000 | -78,000 | -4.97%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8,800,000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5,000,000 | 5,00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