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1,548,000 元()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等。
2.專利權管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及推廣。
5.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維運本國專利資訊檢索系
統及英譯資料庫,提供各地區民眾資料及資訊服務。
6.協助光碟聯合查核小組執行光碟工廠行政查核業務。
7.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專業訓練、政策宣導、國際合作,以
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微生物寄存工
作,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
請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
法功能,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完成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確保本國專利資訊檢
索系統及英譯資料庫之正常運作,並對外提供資料及資
訊服務。
6.加強推動檢警調查緝仿冒盜版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有
效提升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及國際形象;協助推動
光碟小組執行光碟工廠查核工作,期以綿密之查核方式
,有效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7.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8.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107年度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
會約80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
,參訓人數約計80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6人次參加
國內教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
素質、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宣導方面:
<1>舉辦政策宣導及北中南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等約9
場次,預計55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
的認識並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辦理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法令座談會60場、
巡迴全國各級學校舉辦法令教育講習50場,以建
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3次WTO/TRIPS會議,2次APEC/IPEG會議及
至少1次雙邊IPR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
落實智慧財產保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646,230件、程序審查78,498件
、設計審查8,336件、新型形式審查20,670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42,620件、發明專利審查41,000件、新
型技術報告1,900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7,000件及
舉發案700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
數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03,15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238件,延展申請案管理46,60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21,260件。
(6)協助推動光碟小組執行200家次查核及書面稽核工作
,期以查核、稽核及輔導光碟製造工廠方式,有效
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106預算 | 106差異 | 106比例 |
|---|---|---|---|---|---|---|---|---|---|
| 05 | 智慧財產權資料建立與服務 | 1.智慧財產權資料之蒐集:蒐集國內外智財專 業圖書及期刊,供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使用 ,並提供國內社會大眾查詢,計需經費1,62 7千元,包括: (1)「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使用費12千 元。 (2)參加「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年費3千元 。 (3)訂購國內外智財專業圖書、期刊及報紙 費用等1,500千元。 (4)協助專利審查官利用館際合作(NDDS) 管道向各圖書館申請非專利文獻資料等 一般事務費70千元。 (5)寄送優先權交換資料等運費42千元。 2.智慧財產權資料編譯與出版:辦理智慧財產 權相關叢書之編譯及出版,介紹各智慧財產 權之制度、法令規章及申請手續,編印智慧 財產權之工具書;另為促進專利資訊交流及 我國專利資料國際化,持續將我國發明及新 型專利英譯資料納入國際資料庫,並於網頁 提供全球人士查詢及製作光碟與外國專利機 構交換,計需經費33,866千元,包括: (1)寄發光碟版發明公開公報等所需郵資19 千元。 (2)本國發明公開案及新型專利資料之翻譯 費及審查費7,500千元、智慧財產權月刊 及年報之撰、審稿、翻譯費等850千元。 (3)專利公開說明書數位化與編印紙本及光 碟版發明公開公報等作業7,000千元、專 利公告說明書數位化與編印紙本及光碟 版專利公報等作業16,800千元、編印紙 本及光碟版商標公報66千元、智慧財產 權月刊美編排版暨電子書及年報印製等6 04千元、檔案電子化事務性協助費用1,0 27千元。 3.自動化服務:將國內外蒐集之專利及說明書 光碟片,整合建置一光碟檢索平台,同時引 進各國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庫連線系統,提供 完整、便捷之自動化服務,計需經費15,180 千元,包括: (1)訂購線上知識庫3,200千元。 (2)「圖書資訊服務系統維護作業」、「本 國專利技術名詞中英對照詞庫」、「商 品及服務名稱中英對照查詢」、「中英 對列檢核及機器翻譯雛型系統」及「本 國專利英譯作業管理系統」等資訊操作 維護費1,407千元。 (3)伺服主機作業系統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用893千元。 (4)「國內外專利資料庫」管理維運費4,767 千元、檢索系統設備資訊操作維護費4,4 58千元。 (5)購置存放備份資料之磁帶355千元。 (6)與國外資料交換用硬碟60千元。 (7)圖書安全系統維護費用40千元。 4.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與推廣:辦理推廣智慧 財產權之相關資料,輔導工商企業運用智慧 財產權相關資訊以掌握產業發展趨勢,提升 研究開發能力,計需經費4,378千元,包括 : (1)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水費16千元、 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電費444 千元。 (2)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電話 費及寄送郵資等242千元。 (3)新竹、台南、高雄服務處辦公室租金1,6 01千元及辦理「專利暨非專利資料庫應 用及宣導推廣」等場地租金36千元。 (4)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之出席費40 千元、對工商企業及社會大眾舉辦專題 演講、說明會、研討會及訓練講習等鐘 點費106千元、辦理「專利暨非專利資料 庫應用及宣導推廣」講師費48千元。 (5)本局及各地服務處購置紙張、資訊周邊 相關耗材等消耗品539千元。 (6)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管理費 、保全費用及辦公環境清潔等經費872千 元、辦理「專利暨非專利資料庫應用及 宣導推廣」144千元等一般事務費。 (7)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設施 養護費105千元。 (8)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接洽公 務、參加會議,與辦理說明會等差旅費1 00千元及辦理「專利暨非專利資料庫應 用及宣導推廣」講師、工作人員旅費85 千元。 5.專利商品化:本計畫係以輔導發明人將合於 市場需求之專利品,經由本局之協助,能與 工商企業合作,提升我國產品之競爭力,所 需「輔導專利商品化」宣導網頁之建立與維 護費等1,026千元。 |
56,077,000 | 53,869,000 | 2,208,000 | 4.10% | |||
| 0200 | 業務費 | 56,077,000 | 53,760,000 | 2,317,000 | 4.31% | ||||
| 0202 | 水電費 | 460,000 | 522,000 | -62,000 | -11.88% | ||||
| 0203 | 通訊費 | 261,000 | 264,000 | -3,000 | -1.14% | ||||
| 0212 | 權利使用費 | 3,212,000 | 3,332,000 | -120,000 | -3.60% | ||||
| 0215 | 資訊服務費 | 12,551,000 | 8,630,000 | 3,921,000 | 45.43%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1,637,000 | 1,617,000 | 20,000 | 1.24%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544,000 | 9,623,000 | -1,079,000 | -11.21% | ||||
| 0262 | 國內組織會費 | 3,000 | 3,000 | 0 | 0.00% | ||||
| 0271 | 物品 | 2,394,000 | 2,529,000 | -135,000 | -5.34%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26,643,000 | 26,931,000 | -288,000 | -1.07% | ||||
| 0284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45,000 | 140,000 | 5,000 | 3.57%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85,000 | 137,000 | 48,000 | 35.04% | ||||
| 0294 | 運費 | 42,000 | 32,000 | 10,000 | 3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