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公平交易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688,000 元()
計畫內容
1.調查處理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行為。
2.調查處理不當贈品贈獎行為。
3.調查處理損害他人營業信譽行為。
4.調查處理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
5.調查處理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
6.調查處理多層次傳銷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行為。
7.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及多層次傳銷業個人資料保護措施
、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
事務。
預期成果
1.消弭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人營業信譽及其
他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以維護交易
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以健全多層次傳銷之
交易秩序,及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所涉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爭議。
3.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以確保正當多層次傳銷事業
及傳銷商之權益,及有效保護個人資料。
4.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事
務,以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民事爭議。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1 |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 1.調查處理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 人營業信譽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 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 3.調查處理多層次傳銷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行為及輔導多層次傳銷業建立個人資料保護 措施。 4.實施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 5.宣導公平交易法有關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規範 。 6.管理多層次傳銷、宣導多層次傳銷相關法令 、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運作及宣導事務。 7.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688千元,其內容包括 : (1)處理公務所需網路通訊費128千元,及寄 送公文、文宣出版品及案例資料等郵資 、電信費380千元,合計508千元。 (2)處理公務所需之影印機租金費用360千元 ,及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所需之場 地、設備等租金費用140千元,合計500 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參加座談會或公聽會等出 席費、辦理講習及訓練等講座鐘點費、 公平交易或多層次傳銷論述等相關資料 翻譯及審查之稿費等100千元。 (4)配合調查處理所需購置公務用紙張、國 內外學術論著、書籍、報紙、雜誌、期 刊、文具用品、日用品、空白錄影帶、 錄音帶、底片等及蒐證器材如錄音機、 照相機、攝影機、證物等物品371千元。 (5)一般事務費879千元,包括: <1>辦理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調查等經費330 千元。 <2>辦理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違法案件 調查等經費504千元。 <3>為配合業務需要及委員會議所需雜支 等經費45千元。 (6)調查案件、辦理宣導等國內出差旅費280 千元,關係人到會陳述意見差旅補助費2 0千元,合計300千元。 (7)短程洽公車資30千元。 |
2,688,000 | 2,743,000 | -55,000 | -2.01% | |||
| 0200 | 業務費 | 2,688,000 | 2,743,000 | -55,000 | -2.01% | ||||
| 0203 | 通訊費 | 508,000 | 575,000 | -67,000 | -11.65%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500,000 | 461,000 | 39,000 | 8.46%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0,000 | 60,000 | 40,000 | 66.67% | ||||
| 0271 | 物品 | 371,000 | 360,000 | 11,000 | 3.06%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879,000 | 1,017,000 | -138,000 | -13.57% | ||||
| 0291 | 國內旅費 | 300,000 | 240,000 | 60,000 | 25.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30,000 | 3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