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交通部航港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4頁
預算機關
航港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85,03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離島海運航線營運補貼、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海運票  價補貼、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與船舶維  修補貼、國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國內商港海  岸清潔維護費、兩岸小三通客運航線補貼、跳島航線推  廣獎助、民船汰舊換新購船補助及商港區域外交通船碼  頭改善等。 2.海運航業、船舶、船員、海事、商港之法規、政策及發  展計畫研擬。 3.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  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4.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  執行及督導。 5.船舶檢丈、登記與航行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6.船員與駕駛訓練、發證、考核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 7.海事、引水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8.商港安全管理業務之督導。 9.航路標識之規劃、建造、維護、監督、管理及航行安全  之促進。 10.海運國際條約、公約、協定、規範與標準之蒐集、編   譯及執行。 11.辦理燈塔照明設備、電子導航設備暨無線電通信之管   理及維護,離島燈塔之補給作業。
預期成果
1.加強維護離島地區海運交通,提升海上運輸安全及海運  服務水準。 2.配合各項法案之修訂與制訂,與媒體建立良性溝通,強  化宣導工作績效。 3.健全海運法規法制化,與國際海運法規接軌;因應全球  趨勢規劃整體性之航港發展政策、建立我國海運產業之  競爭優勢,提升我國海運業之國際能見度。 4.保障船員工作權,持續提升我國籍船員素質與水平。另  培養我國優質海運人才,帶動海洋經濟及相關觀光事業  發展,普及民眾海上休閒娛樂遊憩活動。 5.落實船舶相關法規執行成效,確保航行船舶及人員之安  全。 6.落實港區許可監理,強化業者經營品質,維護海航及港  區航行安全。 7.提供港埠營運安全及友善環境。 8.發揮燈塔正常導航功能及強化海事安全機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1 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發展 1.業務費811千元: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5千元:辦理航運補
  貼等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等。
(2)委辦費653千元:委託會計師查核離島海
  運客運固定航線營運補貼計畫等。
(3)國內旅費83千元。
2.獎補助費457,300千元:
(1)依「發展大眾運輸條例」規定對載客小
  船經營業及船舶運送業之營運虧損補貼
  、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
  、兩岸小三通客運航線補貼等263,767千
  元。
(2)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本島海運票價補貼等2
  3,490千元。
(3)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船舶維修補貼等4
  2,279千元。
(4)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民船汰舊換新購
  船補助等88,200千元。
(5)補助縣市政府辦理交通船碼頭規劃設計
  、設施改善及疏濬工程等14,000千元。
(6)馬祖港埠拖船租賃及委外操作維護費、
  國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國內
  商港海岸清潔維護費等12,924千元。
(7)因應離島地區特定節日及霧鎖機場執行
  海運疏送旅客、蘇花陸路中斷執行緊急
  海運疏送民生客貨所需經費等9,000千元
  。
(8)跳島航線推廣獎助等3,640千元(含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440千元)。
458,111,000
2000 業務費 81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5,000
2039 委辦費 653,000
2072 國內旅費 83,000
4000 獎補助費 457,300,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91,915,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5,3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