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198,000 元()
計畫內容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組織人力專業發展精進策略之分析等。
預期成果
完成未來灌溉管理組織各級職務職等員額配置及專業訓練
改進措施;完成規劃未來灌溉管理組織升等訓練具體作法
及建議。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
| 01 | 農田水利管理業務 |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通盤檢視灌溉管理組織人力結構;研擬灌溉 管理組織各級職務職等員額配置及專業訓練 改進措施;規劃灌溉管理組織升等訓練具體 作法及建議。 2.補助農業使用水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依自來 水法相關規定,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取用地 面水或地下水供農業使用者,中央主管機關 及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補助,並直 接撥入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水資源相關基金 。 3.業務費9,737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46千元。 (2)水電費502千元。 (3)郵資、電信費等264千元。 (4)農田水利相關法規編審費等250千元。 (5)委託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組織人力專 業發展精進策略之分析等計畫2,000千元 。 (6)國際灌溉排水協會中華民國國家委員會 會費等20千元。 (7)購置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資料夾、碳 粉匣等199千元。 (8)印製各項業務報告資料、農田水利教育 活動等3,008千元,辦理政策宣導相關經 費2,000千元,合共5,008千元。 (9)國內差旅費1,297千元。 (10)參加國際灌溉排水協會第72屆國際執行 委員會議暨第10屆國際微灌會議所需國 外旅費95千元。 (11)短程洽公車資56千元。 4.設備及投資461千元,係事務設備等購置費 用。 5.獎補助費10,000千元,係依自來水法第12條 之2第2項規定,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取用地 面水或地下水者,除該區內非營利之家用及 公共給水外,應向經濟部繳交水源保育與回 饋費。供農業使用者,經濟部及本署應編列 預算補助;前項補助經費應撥入經濟部設置 之水資源作業基金,預估本署應負擔部分所 需經費10,000千元。 |
20,198,000 | |||
| 2000 | 業務費 | 9,737,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46,000 | ||||
| 2006 | 水電費 | 502,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64,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5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2,000,000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20,000 | ||||
| 2051 | 物品 | 199,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008,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297,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95,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56,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461,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461,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0,00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