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農業部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1頁
預算機關
農業部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57,500,000 元()
計畫內容
1.維護漁港營運機能及強化水產競爭力及強化設施安全及  提升漁港防災能力。 2.辦理彰化防波堤及內港口開闢興建工程及航道浚挖(含  南護岸碼頭)工程計畫。 3.輔導魚市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及改善魚市  場交易環境,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  製冰或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以提升  魚貨運銷品質及效益。 4.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   (1)設置岸上衛浴、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     施及維運。   (2)辦理推動各縣市刺網網具標示工作。   (3)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 5.資訊政府行動方案-擴大國家航空影像服務暨農業生態  時空資訊多元應用。 6.辦理各縣市封溪護魚巡護及保育、人工魚礁區及水產動  植物繁殖保育區之生態調查、潛力保育區場域調查及輔  導養殖漁民轉型成為友善養殖生產模式等工作。 7.水產加工冷鏈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貨加工場  及魚市場等冷鏈設備興建改善。 8.整合產業聚落強化基礎建設,降低地下水使用量。 9.應用科技技術與輔導建立管理機制,引導養殖生產區升  級成為智能養殖生產示範點。 10.配合遊艇發展所需,補助澎湖縣政府規劃馬公第二漁   港轉型供遊艇停泊建設。  
預期成果
1.漁港改善颱風時之泊地水域之穩靜,強化極端氣候災害  防護能力;整(修)建漁港設施及定期清淤港口航道水深  ,協助漁港正常營運。 2.提供無須候潮之港口,帶動海洋漁撈漁業發展,發展為  彰化觀光漁港及彰化海上休閒遊憩基地。 3.改善漁產品交易環境,提高國內漁產品品質,輔導魚市  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改善魚市場交易環境  ,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製冰或魚貨  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 4.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設置及維運岸上衛浴、  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施;辦理推動各縣市  刺網網具標示工作;辦理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復育海  洋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秩序,打造專屬澎湖縣的海洋產  業發展策略。 5.整合漁業資訊平臺,規劃更新機制及納管圖資,以利民  眾瞭解漁業資訊。 6.成立(維護)巡守隊、宣導法令規範,減少封溪護魚河段  違規採捕案件,維護河川溪流生態環境。 7.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全臺(含離島)計29處保育區,擇定25  處保育區分年度調查;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全臺(含離島)  計89處魚區,擇定18處礁區分年度 調查;強化水土資  源利用率,營造友善生態環境魚塭面積70公頃。 8.可對我國海域經濟主權及傳統作業漁場維護有實質作為  及意義;可強化漁船作業實質管理與配額維護;落實環  境保育及資源保護;維護海上作業漁船作業秩序;培育  基礎及管理階層漁業人力體驗海上生活及訓練,以培養  具海上實務操作經驗。 9.辦理建置區域型加工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貨  加工場、魚市場等冷鏈設備,以維持魚貨鮮度及穩定產  地價格,並提升整體魚貨衛生安全及品質強化區域性魚  貨加工物流與產銷調節。 10.改善養殖作業環境,整建養殖區內生產公用設施,促   進我國養殖產業永續經營。 11.輔導1處養殖生產區示範點,挹注資源協助生產區內業   者轉型成為以科學化數據生產管理模式,並輔導設立   示範點內維運管理單位,協助整合各項生產資源,掌   握生產區內養殖動態並建立科技維運管理機制,促使   生產區升級並能自主營運。 12.預期完成澎湖縣馬公第二漁港轉型遊艇停泊建設。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1 漁業永續經營基礎建設計畫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3年3月22日院臺農字第11310040
 80號函核定之「漁業永續經營基礎建設計畫(
 第二期)」辦理,計畫總經費7,678,500千元,
 中央負擔5,844,200千元,執行期間114至117
 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503,500千元,未
 來年度經費需求數4,340,700千元。
2.本計畫內容包括建構安全永續漁港993,500千
 元、建構漁業產銷通路衛生體系380,000千元
 、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安全及友善環境130,00
 0千元等工作項目。
3.業務費377,500千元,包括:
 (1)網路通訊及一般通訊等費用1,000千元。
 (2)影印機租金等費用200千元。
 (3)工程審查、督導及採購評選會議委員出席
   費等3,108千元。
 (4)委辦費367,958千元,包括:
   <1>委託第一類漁港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
     府辦理中央主管第一類漁港之港區清潔
     及安全維護、修繕等工作150,000千元。
   <2>委託辦理強化及擴充漁業資訊整合系統
     維護等5,000千元。
   <3>委託辦理漁港調查評估、整體規劃及防
     護演練等相關工作40,000千元。
   <4>委託辦理漁業工程管理系統維護、漁港
     工程計畫管考追蹤、督導、品質管理、
     漁港設施督導計畫等相關工作40,000千
     元。
   <5>委託辦理中央主管第一類漁港各項基本
     設施及相關公共設施(含公共休憩設施)
     改善、建設及港區淤砂疏浚等工作70,00
     0千元。
   <6>委託辦理第一類漁港魚市場、漁民活動
     中心及直銷中心等相關設施興建改善等6
     2,958千元。
 (5)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周邊耗材及
   非消耗品1,217千元。
 (6)各項工程資料建置、書圖文件印製、相關
   業務連繫及雜支等1,250千元。
 (7)國內旅費2,717千元。
 (8)運送相關工程書圖文件等運費50千元。
4.設備及投資192,100千元,包括:
 (1)辦理第一類漁港各項基本設施及相關公共
   設施(含公共休憩設施)改善與建設、港區
   淤砂疏浚、碼頭區及其他休閒等水陸域工
   程建設等工作80,000千元。其中工程管理
   費約2,232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
   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辦理,因包含數
   件細項工程,其件數及金額未確定,爰工
   程管理費按施工費74,400千元,暫以3%估
   算,約2,232千元;實際執行時應以各該工
   程結算總價提列,並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
   執行)。
 (2)辦理第一類漁港魚市場、漁民活動中心及
   直銷中心等設施興(改)建等112,000千元。
   其中工程管理費約3,137千元(係依「中央
   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辦
   理,因包含數件細項工程,其件數及金額
   未確定,爰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104,570千
   元,暫以3%估算,約3,137千元;實際執行
   時應以各該工程結算總價提列,並覈實於
   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3)購置資訊軟硬體設備100千元。
5.獎補助費933,900千元,包括:
 (1)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所轄第二
   類漁港相關調查、評估及整體規劃工作60,
   000千元。
 (2)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所轄第二
   類漁港各項基本設施及相關公共設施(含公
   共休憩設施)改善、建設及港區淤砂疏浚等
   工作539,900千元。
 (3)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魚市場、
   漁民活動中心及直銷中心等設施興修建及
   改善等152,800千元。
 (4)補助澎湖縣政府辦理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
   等83,400千元。
 (5)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刺網網具
   標示及建立回收獎勵機制工作推動22,100
   千元。
 (6)捐助漁會或魚市場辦理魚市場、魚貨直銷
   中心、冷凍製冰或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興
   建改善及修繕等51,200千元。
 (7)捐助漁會或漁民(業)團體辦理岸上衛浴盥
   洗、休閒輔助機能設施設置及維運等11,60
   0千元。
 (8)捐助漁民(業)團體刺網網具標示及建立回
   收獎勵機制工作推動等12,900千元。
1,503,500,000 1,295,596,000 207,904,000 16.05%
2000 業務費 377,500,000 329,619,000 47,881,000 14.53%
2009 通訊費 1,0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08,000 1,650,000 1,458,000 88.36%
2039 委辦費 367,958,000 324,337,000 43,621,000 13.45%
2051 物品 1,217,000 1,215,000 2,000 0.16%
2054 一般事務費 1,250,000 1,000,000 250,000 25.00%
2072 國內旅費 2,717,000 1,417,000 1,300,000 91.74%
2081 運費 5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92,100,000 118,570,000 73,530,000 62.01%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192,000,000 117,570,000 74,430,000 63.31%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0,000 1,000,000 -900,000 -90.00%
4000 獎補助費 933,900,000 847,407,000 86,493,000 10.21%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02,800,000 219,846,000 -17,046,000 -7.75%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655,400,000 607,341,000 48,059,000 7.91%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5,700,000 20,220,000 55,480,000 27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