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24,891,000 元()
計畫內容
1.綜理本署年度施政計畫、漁業產銷與發展、漁業經濟及
漁產品國際貿易政策、漁業資訊電子化、落實漁港管理
。
2.加強漁船員管理及維護漁業作業秩序,規劃推動沿近海
漁業資源保育,輔導維持全國各漁業通訊電臺正常營運
;辦理漁船航程紀錄器維護及汰換。
3.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永續經營遠洋漁業產業;
持續參與國際組織,維護遠洋漁船權益;提升資源研究
品質,提高我國國際漁業領導地位。
4.即時掌握魚價變動資料、分析重要魚種之行情趨勢,並
蒐集與瞭解魚價波動原因,與建置全國性漁產品產銷行
情資訊即時系統;輔導漁民(業)團體事業發展,健全漁
業推廣體制;確保漁船和漁民作業安全,營造優質作業
環境;建立我國漁產品優質形象,擴大我國漁產品國內
外市場;落實水產飼料管理工作,確保養殖水產品衛生
安全;強化養殖漁業管理功能,發展重點、優質養殖產
業;落實漁民福利救助,辦理漁船與漁民之海上作業保
險、海難救助及慰問。
5.為提升漁船幹部船員專業能力,辦理各級幹部訓練班,
提供符合國際公約要求之課程,辦理一般船員基本安全
訓練及漁船幹部訓練;並辦理本署巡護船及訓練船之營
運管理。
6.辦理獎勵休漁計畫,鼓勵漁民自願性休漁,降低漁獲努
力量之投入,以養護漁業資源,永續漁業發展。
7.辦理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補貼。
預期成果
1.辦理計畫建檔與管考工作,掌握本署計畫執行情形及進
度,提升計畫實施效率;綜理全署軟硬體設備,強化網
路效能及安全,整合全署資訊應用系統,充實漁業資訊
網內容,強化漁會共用軟體與漁業管理效能,縮短城鄉
數位落差,並加強統計調查資料正確性,提高產業競爭
力;提升前鎮等9處第一類漁港經營管理績效,維繫漁
港機能。
2.執行漁船海上緊急通報及救援、漁政管理政令宣導、協
助辦理漁業管理等事務,進行船岸通聯及廣播宣導72萬
次;建立及推動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育區、環境敏感區等
之保育宣導及自主管理機制;推動娛樂漁業漁船經營管
理及航行安全,並加強休閒服務品質及確保消費者安全
。
3.研析國際漁業規範,以供參與國際組織參考;參加多場
次國際漁業組織會議,維護遠洋作業權益;舉行雙邊漁
業會談,推動國際漁業合作管理;拓展國內大宗魚貨市
場,減少依賴國外市場壓力,達到產銷調節效果;加強
國內外漁業基地業務,確實掌控漁船動態及外來船員資
料,繼續輔導漁船措施以維產業永續經營。
4.每年參與10個以上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維持我國參與權
利。藉由參與機會研商漁獲配額分配及管理措施等議題
,維持漁獲配額分配與我國船隊相稱。
5.打擊非法漁業行為,使我國漁船每年被國際漁業管理組
織列入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船名單船數不
超過5艘;落實公海登臨及港口檢查,每年抽檢船數達5
%,以降低漁船違規事件發生;因應國際趨勢監控漁船
船位,對公海作業漁船船位掌握達95%以上;因應各區
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對觀察員涵蓋率之要求,針
對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之涵蓋率達5%以上。
6.掌握全球漁產品產銷資訊概況,促進供需均衡,穩定漁
產品市場價格;健全水產品安全管理體制,建立與落實
衛生管理;促進漁業升級,提升養殖產業競爭力;保障
漁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及照顧漁民基本需求,輔導
漁民(業)團體健全管理。
7.培育漁船漁航、輪機、電信等各級幹部船員及普通船員
,提高船員專業能力,以確保漁船(民)海上作業安全。
8.預計輔導10,000艘漁船(筏)參與休漁計畫,每船(筏)自
願性休漁120天,計減少1,200,000船-天之漁獲努力量
。
9.實施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政策,核實核算優惠用油量
,減少漁船主購油資金負擔。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4 | 養殖漁業管理 | 本分支計畫辦理內容如下: 1.加強水產驗證與標章水產品管理及輔導。 2.健全養殖漁業管理。 3.水產飼料查驗及管理工作。 4.漁船與漁民之海上作業保險、海難救助及慰 問。 5.漁業勞工住宅貸款利息差額補貼。 6.輔導發展團膳副食供應業務。 7.建立魚價查報機制穩定產銷,發展優質漁產 品。 8.辦理農林畜水產品溯源安全管理及行銷輔導 計畫,奉行政院105年10月7日院臺農字第10 50035732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92,305千元 ,執行期間105至108年,本年度續編最後1 年經費18,930千元,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73 ,375千元。 9.辦理新農業創新產業聚落提升計畫,奉行政 院107年4月16日院臺農字第1070008996號函 核定,計畫總經費73,160千元,分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4,900千元,未來年 度經費需求數58,260千元。 10.業務費30,445千元,包括: (1)水電費272千元。 (2)郵資、電話通訊費等287千元。 (3)影印機租金等費用180千元。 (4)邀請專家學者出席養殖漁業管理相關審 查會議(含服務建議書、規劃報告、設計 書圖及法規標準研訂等)之出席費或書面 審查費等361千元,邀請專家學者協助辦 理研習及宣導活動講師鐘點費等30千元 ,合共391千元。 (5)委辦費14,745千元,包括: <1>委託相關學術或檢驗單位執行水產飼 料中一般成分及動物用藥等可能污染 物之檢驗等1,828千元。 <2>委託辦理優質水產品與有機標章查驗 作業等工作567千元。 <3>委託辦理水產品安全品質監測等2,000 千元。 <4>委託辦理觀賞魚疫病監測及合格登錄 場監控計畫等10,350千元。 (6)參加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台 灣水產協會及台灣農學會等團體之常年 會費20千元。 (7)購置辦公用品、文具紙張、報章雜誌、 電腦用品及相關耗材等328千元,抽驗水 產飼料所需材料費等12千元,合共340千 元。 (8)辦理漁業產銷及企業經營之教育與宣導 等7,415千元,文書處理及一般庶務性工 作1,013千元,新聞發布、業務宣導、印 製各項業務報告資料及各類文件等975千 元;編印漁業推廣月刊、教育影片製作 等3,000千元,合共12,403千元。 (9)國內差旅費1,485千元。 (10)赴大陸地區參加水產養殖相關國際會議 及進行石首魚科等特色魚類養殖技術交 流計畫103千元。 (11)國外旅費219千元,包括: <1>參加國際鰻魚合作會議134千元。 <2>參加世界水產養殖學會年會(WAS)85千 元。 11.設備及投資336千元,係購置各項事務設備 等。 12.獎補助費122,014千元,包括: (1)捐助養殖漁業團體辦理健全養殖漁業管 理計畫1,661千元。 (2)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水產飼 料管理計畫,執行水產配合飼料抽驗等 工作1,054千元。 (3)捐助各魚市場及相關漁業團體辦理按日 即時查報魚價機制等工作4,182千元。 (4)輔導漁會發展團膳副食供應業務433千元 。 (5)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相關漁(民 )業團體辦理漁產品溯源安全管理及行銷 輔導計畫16,930千元。 (6)補助養殖漁業團體辦理外銷觀賞水生動 物登錄場管理輔導計畫4,350千元。 (7)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試辦養殖漁 業天然災害保險6,000千元。 (8)辦理漁民海上作業保險救助43,500千元 及漁船保險40,000千元,合共83,500千 元。 (9)辦理遭難漁船筏救助及漁民海難傷亡慰 問等3,444千元(死亡每人50千元,傷殘 者視程度每人10千元至30千元)。 (10)辦理污染地區魚塭休養補償等10千元。 (11)辦理漁民住宅貸款利息差額補貼等450 千元。 |
152,795,000 | 159,327,000 | -6,532,000 | -4.10% | |||
| 0200 | 業務費 | 30,445,000 | 21,064,000 | 9,381,000 | 44.54% | ||||
| 0202 | 水電費 | 272,000 | 272,000 | 0 | 0.00% | ||||
| 0203 | 通訊費 | 287,000 | 287,000 | 0 | 0.00%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180,000 | 180,000 | 0 | 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91,000 | 464,000 | -73,000 | -15.73% | ||||
| 0251 | 委辦費 | 14,745,000 | 4,715,000 | 10,030,000 | 212.73% | ||||
| 0262 | 國內組織會費 | 20,000 | 20,000 | 0 | 0.00% | ||||
| 0271 | 物品 | 340,000 | 340,000 | 0 | 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12,403,000 | 12,642,000 | -239,000 | -1.89%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485,000 | 1,485,000 | 0 | 0.00% | ||||
| 0292 | 大陸地區旅費 | 103,000 | 287,000 | -184,000 | -64.11% | ||||
| 0293 | 國外旅費 | 219,000 | 372,000 | -153,000 | -41.13%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336,000 | 154,000 | 182,000 | 118.18%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336,000 | 154,000 | 182,000 | 118.18% | ||||
| 0400 | 獎補助費 | 122,014,000 | 138,109,000 | -16,095,000 | -11.65%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4,141,000 | 4,141,000 | 0 | 0.00%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4,913,000 | 3,913,000 | 1,000,000 | 25.56%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5,556,000 | 21,651,000 | 3,905,000 | 18.04% | ||||
| 044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86,954,000 | 107,760,000 | -20,806,000 | -19.31% | ||||
| 0454 | 差額補貼 | 450,000 | 644,000 | -194,000 | -3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