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34,667,000 元()
計畫內容
1.綜理本署年度施政計畫、漁業產銷與發展、漁業經濟及
漁產品國際貿易政策、漁業資訊電子化、落實漁港管理
。
2.加強漁船員管理及維護漁業作業秩序,規劃推動沿近海
漁業資源保育,輔導維持全國各漁業通訊電臺正常營運
;購置漁船航程紀錄設備。
3.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永續經營遠洋漁業產業;
持續參與國際組織,維護遠洋漁船權益;提升資源研究
品質,提高我國國際漁業領導地位。
4.即時掌握魚價變動資料、分析重要魚種之行情趨勢,並
蒐集與瞭解魚價波動的原因,與建置全國性漁產品產銷
行情資訊即時系統;輔導漁民(業)團體事業發展,健全
漁業推廣體制;確保漁船和漁民作業安全,營造優質作
業環境;建立我國漁產品優質形象,擴大我國漁產品國
內外市場;落實水產飼料管理工作,確保養殖水產品衛
生安全;強化養殖漁業管理功能,發展重點、優質養殖
產業;落實漁民福利救助,辦理漁船與漁民之海上作業
保險、海難救助及慰問;辦理水產養殖用電優惠減免。
5.為提升漁船幹部船員專業能力辦理各級幹部訓練班,提
供符合國際公約要求之課程,辦理一般船員基本安全訓
練及漁船幹部訓練;並辦理本署巡護船及訓練船之營運
管理。
6.辦理獎勵休漁計畫,鼓勵漁民自願性休漁,降低漁獲努
力量之投入,以養護漁業資源,永續漁業發展。
7.辦理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補貼。
預期成果
1.辦理計畫建檔與管考工作,掌握本署計畫執行情形及進
度,提升計畫實施效率;綜理全署軟硬體設備,強化網
路效能及安全,整合全署資訊應用系統,充實漁業資訊
網內容,強化漁會共用軟體與漁業管理效能,縮短城鄉
數位落差,並加強統計調查資料正確性,提高產業競爭
力;提升前鎮等9處第一類漁港經營管理績效,維繫漁
港機能。
2.執行漁船海上緊急通報及救援、漁政管理政令宣導、協
助辦理漁業管理等事務,進行船岸通聯及廣播宣導72萬
次;建立及推動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育區、環境敏感區等
之保育宣導及自主管理機制;推動娛樂漁業漁船經營管
理及航行安全,並加強休閒服務品質及確保消費者安全
。
3.研析國際漁業規範,以供參與國際組織參考;參加多場
次國際漁業組織會議,維護遠洋作業權益;舉行雙邊漁
業會談,推動國際漁業合作管理;拓展國內大宗魚貨市
場,減少依賴國外市場壓力,達到產銷調節效果;加強
國內外漁業基地業務,確實掌控漁船動態及外來船員資
料,繼續輔導漁船措施以維產業永續經營。
4.每年參與10個以上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維持我國參與權
利。藉由參與機會研商漁獲配額分配及管理措施等議題
,維持漁獲配額分配與我國船隊相稱。
5.打擊非法漁業行為,使我國漁船每年被國際漁業管理組
織列入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船名單船數不
超過5艘;落實公海登臨及港口檢查,每年抽檢船數達5
%,以降低漁船違規事件發生;因應國際趨勢監控漁船
船位,對公海作業漁船船位掌握達95%以上;因應各區
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對觀察員涵蓋率之要求,針
對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之涵蓋率達5%以上。
6.掌握全球漁產品產銷資訊概況,促進供需均衡,穩定漁
產品市場價格;健全水產品安全管理體制,建立與落實
衛生管理;促進漁業升級,提升養殖產業競爭力;保障
漁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及照顧漁民基本需求,輔導
漁民(業)團體健全管理。
7.與大專院校合作成立遠洋漁業管理資源研究中心,提升
資源研究品質,並每年在5個國際漁業管理組織中提出
科學報告或建議,強化我國在國際漁業科學研究管理地
位。
8.培育漁船漁航、輪機、電信等各級幹部船員及普通船員
,提高船員專業能力,以確保漁船(民)海上作業安全。
9.預計輔導9,000艘漁船(筏)參與休漁計畫,每船(筏)自
願性休漁90天,計減少810,000船-天之漁獲努力量。
10.實施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政策,核實核算優惠用油
量,減少漁船主購油資金負擔。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3 | 遠洋漁業管理 | 本分支計畫辦理內容如下: 1.國際漁業合作策劃、推動及漁業涉外事務之 協調,國外漁業基地業務之輔導,並配合國 際漁業組織推動責任制漁業。 2.國際海洋漁業保育事務之參與及推動,國際 漁業組織資訊交換及活動之參與。 3.鮪釣、魷釣、秋刀魚、鰹鮪圍網及拖網漁業 之輔導與管理。 4.輔導漁船遵守國際規範及對產業紓困,以維 產業永續經營。 5.參與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維持我國參與權利 及維持漁獲配額分配與我國船隊相稱。 6.打擊IUU漁業行為與持續派遣科學觀察員落 實公海登臨及檢查。 7.因應國際趨勢監控漁船船位。 8.與大專院校合作成立遠洋漁業管理資源研究 中心,提升資源研究品質。 9.業務費158,058千元,包括: (1)水電費300千元。 (2)郵資、電話通訊費等500千元。 (3)駐外漁業專員辦公室租金420千元,影印 機及替代役役男宿舍租金等936千元,租 車接送替代役役男等30千元,合共1,386 千元。 (4)科學觀察員工作期間意外險等621千元。 (5)僱用科學觀察員55位,辦理海上執法及 科學觀察等工作,主要係隨我國遠洋鮪 釣漁船出海作業,蒐集並紀錄漁船海上 作業漁獲資料及辦理生物採樣,以獲得 正確之統計數據及詳實之生物資訊,提 升漁獲資料回收之品質等44,000千元。 (6)對外談判及漁業諮商專案小組等出席費4 00千元,辦理相關業務講習及研討會等 講座鐘點費160千元,辦理替代役專業訓 練課程所需講師鐘點費120千元,委請專 業人士撰擬、翻譯相關稿件之費用50千 元,合共730千元。 (7)委辦費48,371千元,包括: <1>委託相關團體或學校協助辦理聯合國 體系漁業相關會議之重要國際漁業議 題發展趨勢分析等1,300千元。 <2>委託學術單位或民間專業團體辦理臺 日漁場爭端相關案例資料蒐集及對日 漁業談判之對策分析等300千元。 <3>委託相關團體或學校辦理WTO漁業補貼 談判策略分析及因應措施等500千元。 <4>委託相關產業團體辦理遠洋漁獲資料 蒐集及外來船員登錄等612千元。 <5>委託相關團體或學校蒐集國外重要漁 業資訊作為漁業施政之參考等3,285千 元。 <6>委託相關團體或學校辦理國內漁港現 場漁業事務處理等工作14,770千元。 <7>委託相關團體或學校辦理國人經營漁 船之漁獲資料蒐集、彙整及統計分析 ,以作為提報國際組織科學資料之根 據等21,830千元。 <8>委託相關團體或學校辦理漁船監控系 統維護及資料分析等2,774千元。 <9>委託相關團體或學校進行國際組織之 法政議題資料研析等1,000千元。 <10>委託相關團體或學校辦理漁船卸魚資 料登錄等2,000千元。 (8)國際組織會費41,900千元,包括美洲熱 帶鮪類委員會(IATTC)會費5,000千元、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會費24,0 00千元、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會 費5,500千元、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 組織(SPRFMO)會費1,000千元及北太平洋 漁業委員會(NPFC)會費6,400千元。 (9)參加台灣地球觀測學會會費10千元。 (10)購置辦公用品、文具紙張、電腦用品、 相關耗材及報章雜誌、圖書等1,890千 元。 (11)駐外漁業專員辦公室所需印刷、清潔、 雜項支出等費用300千元,邀請國際組 織成員及國外知名漁業專家學者來華指 導活動相關經費1,200千元,印製業務 報告資料、會議資料、新聞發布、政令 宣導及會議雜支等1,445千元,替代役 訓練及服勤期間所需印刷、清潔、雜項 支出等費用300千元,委請從事替代役 役男管理輔導工作700千元,在臺舉辦 世界海洋日及國際漁業會議相關經費1, 700千元,觀察員執行海上勤務所需代 理(辦)費、匯費、手續費等1,400千元 ,合共7,045千元。 (12)國內差旅費2,975千元。 (13)國外旅費8,330千元,包括: <1>辦理海上執法及科學觀察員任務4,266 千元。 <2>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海洋與漁業 工作小組及相關會議154千元。 <3>參加生物多樣性公約(CBD)或出席華盛 頓公約動物委員會(AC)物種保育相關 會議96千元。 <4>參加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 相 關會議208千元。 <5>參加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相關 會議136千元。 <6>參加美洲熱帶鮪類委員會(IATTC)相關 會議347千元。 <7>參加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 T)相關會議557千元。 <8>參加國際漁業團體聯盟(ICFA)相關會 議127千元。 <9>參加印度洋鮪類委員會(IOTC)相關會 議104千元。 <10>參加北太平洋鮪類國際科學委員會(I SC)相關會議149千元。 <11>參加北太平洋溯河產卵魚類委員會(N PAFC)相關會議109千元。 <12>參加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相關 會議269千元。 <13>參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相關 會議132千元。 <14>參加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 FMO)相關會議200千元。 <15>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 相關會議917千元。 <16>參加世界貿易組織(WTO)漁業談判相 關會議154千元。 <17>參加臺日漁業會談(EEZ)137千元。 <18>參加臺日漁業科研合作諮商會議暨研 討會181千元。 <19>參加雙邊諮商87千元。 10.設備及投資1,822千元,包括: (1)購置替代役役男協助處理公務所需之電 腦及相關設備等104千元。 (2)購置觀察員協助處理公務所需之電腦及 相關設備等1,183千元。 (3)購置各項事務設備等535千元。 11.獎補助費46,843千元,包括: (1)補助駐開普敦辦事處協助辦理開普敦基 地之漁業事務管理與輔導工作727千元。 (2)捐助相關區域性國際漁業管理組織6,000 千元,包括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 ICCAT)5,000千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500千元、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WCPFC)及其他與我國漁業關係密切之國 際組織等500千元。 (3)捐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 展協會運用基金,以拓展漁船作業漁場 ,並協助營救被扣漁船、船員及協助處 理相關事務等17,305千元。 (4)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或學術單位赴國 外服務漁民、宣導政令或洽談雙邊、多 邊國外漁業合作及參與國際漁業聯盟等 工作2,282千元。 (5)辦理減船措施墊借補償金之金融成本等1 2,439千元。 (6)遠洋漁船船員被扣救助金90千元(每人每 月3千元)。 (7)輔導漁民遵守國際規範,並於產業遭受 國際情勢或其他重大環境變遷之衝擊時 ,提供產業調整支援措施等4,000千元。 (8)輔導推動臺日協議水域作業漁船投保第 三責任險4,000千元。 |
206,723,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58,058,000 | ||||
| 0202 | 水電費 | 300,000 | ||||
| 0203 | 通訊費 | 500,000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1,386,000 | ||||
| 0231 | 保險費 | 621,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44,00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730,000 | ||||
| 0251 | 委辦費 | 48,371,000 | ||||
| 0261 | 國際組織會費 | 41,900,000 | ||||
| 0262 | 國內組織會費 | 10,000 | ||||
| 0271 | 物品 | 1,89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7,045,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2,975,000 | ||||
| 0293 | 國外旅費 | 8,330,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1,822,000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287,000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535,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46,843,000 | ||||
| 0430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727,000 | ||||
| 0436 | 對外之捐助 | 6,000,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2,026,000 | ||||
| 044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90,000 | ||||
| 0476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8,000,000 |